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投书】旅日冤属吁习近平兑现宪法条款

【大纪元2012年02月03日讯】

陈伟华正在驻日大使馆向习近平邮信(知情者提供)


旅日福建、上海两冤属拉横幅呼吁还给公道。(知情者提供)

附:旅日福建、上海两冤属致习近平公开信:
《福建司法当局掩盖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真相逾十年旅日华侨致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尊敬的习副主席: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获悉您二月份访问美国,将与美方就人权议题进行合作与磋商。我们知道,中国已经把"人权"写进宪法加以保障,遗憾是,在您曾经主政过的福建发生一起以权压法,践踏人权影响波及国内外的司法丑闻。

十年多前,福清发生的"纪委爆炸案",国内的亲人无端遭警方抓捕、抄家,既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采取秘密逮捕和关押,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在明知是冤案后,又拒不纠正,把蒙冤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十年多仍不给个说法。为给亲人申冤,国内亲属在洗冤艰途上奔波了十年,可是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还屡屡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关押、拘留和判刑。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省厅挂牌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十种人员",随意抓人,唯独不查把被害者引到爆炸现场导致其直接被炸身亡的神秘打传呼者。凭一封凭空捏造的诬告信,就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陈美钦之兄)定为嫌犯(说是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突破口",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吴华玉之弟)以"是陈科云重要关系人"为由,在一个夜里实施武装逮捕,秘密拘禁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吴昌龙天天喊冤,48天后警方一无所获。当年9月13日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在其家中带走,同样是被手铐脚镣加身拘禁在办案点长达56天。"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吴昌龙屈打成招,警方依供又抓了吴昌龙的前姐夫杜捷生以及谈敏华。杜捷生招供为其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四川人)未到案,专案组以"批捕在逃",于当年11月7日即匆匆宣布案件"成功告破",当天,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执行"刑事拘留",关押地点才由办案点转入看守所。

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和吴昌龙《遗嘱》,控诉办案人员在刑警队、戒毒所和怡景园三个办案点对他们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超期羁押的再"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之后,在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原案件督办者牛纪刚的直接操纵下,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分别十年、十年和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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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2/3/n3502223.htm【投书】旅日冤属吁习近平兑现宪法条款  美东时间: 2012-02-03 01:12:40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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