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星期三

美国会提“香港安全港法案” 给香港人政治庇护

中国人大30日通过港版“法”之后,参众两院提出具两党共识的“安全港湾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将给可能“”迫害的香港人第二优先级(Priority2)的

人大30日通过港版“国家安全法”,30日进入一家商场驱散集会民众。

继中国人大30日通过港版“国家安全法”之后,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提出具两党共识的“香港安全港湾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将给可能“法”迫害的香港人第二优先级(Priority2)的政治庇护。

该法参院版本由共和党参议员鲁比欧(Marco Rubio)、民主党参议员曼尼德兹(Bob. Menendez)领衔提出,众院版本由共和党众议员匡希恒(John Curtis)、民主党众议员卡斯楚(Joaquin Castro)领衔提出,要求国务院指定特定港人为特殊人文关怀的第二优先级政庇(Priority2 refugees)。

对象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因和平表达政治观点、和平参与政治活动及组织而对遭到迫害有充分担忧;曾因和平行动被正式控罪、逮捕、定罪者;或上述两大群体的中国籍配偶、子女、父母。

法案规定,受理该政庇申请可在香港或第三方国家完成,之后可申请美国永久居民或公民;法案还鼓励美国盟友、伙伴对逃离中国政府压迫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施行类似政策;法案将在实施的五年后失效。

中国政府推动港版“国安法”,美国国会两党多次有议员公开批评,称此举是绕过香港程序,彻底蔑视香港法治,加速终结香港仅余的自治权、剥夺港人的基本自由。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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