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星期四

美国呼吁跨国公司考虑撤走香港总部

港区国安法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特首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国安法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 特区政府新闻处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美国商务部长罗斯星期三呼吁在香港设有总部的公司,有鉴中国已经开始在香港实施国安法,因此现在应该是考虑撤出香港的时候。据报道,罗斯说:“我相信所有在香港设有亚洲总部的公司,现在应开始考虑新实施国安法,即香港与中国大陆新的关系,能否继续使得香港一如过去那般的,仍然拥有优势作为设立总部的地方。”

对于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美国取消香港经贸特殊地位,营商环境有变可能触发外资撤出香港,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1日表示,他会继续向商会进行解说工作,并利用香港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向各地的人士进一步清楚说明,希望他们在充分了解港区国安法后,对香港维持充分的信心。 

至于会否对美国采取报复措施,罗斯回应:“我们已经采取了果断的行动,现在要看他们了。但如果他们已经作出如此粗暴的行为,还说要报复我们这般的审慎和温和的行动,那倒是显得有点奇怪。”

针对美国呼吁外资将亚洲总部撤出香港,根据苹果日报报道,有香港基金界人士表示,得悉已有少数拟将全部资金调离至,又形容条例比想像中辣,“从根本性摧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报道引述一名不愿具名的基金界人士认为,国安法条文改变了国际对香港以往的认知,将改变香港的功能和角色,“少了外资会再选择香港作为集资中心”,中国的目的是借法例制造白色恐怖,显然成功令大家恐惧,估计事件加快撤资活动,大型企业将分批减少在港的资产及业务,例如已不会在港招聘。他续指出,身边有不少金融从业员已计划后路或移民,自己亦打算去新加坡发展。

资深对冲基金经理钱志健分析,国安法对外国资本的影响要分个人及企业层面来看。从个人层面而看,国安法使香港警队有权冻结资产,时间可以是一年半载,理由可以是莫须有,例如说出于调查便可,将对受影响的个人造成家庭财政问题。钱建议,个人处理资金配置时,宜把六成存放到海外,余下的四成才留在香港。企业方面,钱指目前较难,尤其未有英文版条文,但料最后会与过往一直沿用的普通法有出入,较具规模的企业即使以香港作第二总部,也不敢将关键要员派到香港,及担心在港资金会遭冻结。

彭博另引述商界人士指,港版国安法对商界的意义,就是:别碰政治。长远而言,香港资产的风险溢价料上升,致估值下降及潜在资本外流。巴克莱银行首席执行官Jes Staley受访时坦言,不会参与政治,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政治局势。

澳洲基金Tribeca Investment Partners投资组合经理Jun Bei Liu亦指,国安法增加在港工作的复杂性,市场风险溢价亦会略增,长远来看,或会看到更多国际企业及投资者以亚洲市场,而不是以香港作为中心枢纽。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