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大陆学者联名呼吁 尊重公民生育权

【大纪元2012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7月5日,五名大陆学者联名上文全国人大,呼吁尊重公民生育权,让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进行生育;学者建议,在此基本精神上,启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

7月5日上午11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起草,5名学者和社会人士发起,另10名学者参与签名的两份快件,在北京大学邮局发往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

他们在快件中递上《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他们建议,在尊重公民生育权的前提下,让公民自由而负责任地进行生育,按此基本精神,对计划生育法律进行修改。

建议书的五位发起人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携程旅行网董事长梁建章、北京某公司资深金融策略师黄文政、杭州平和国际英语学校校长洪秀平。

大陆的计划生育是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在2001年以前,大陆并无明确、具体的规范计划生育的法律。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始在大陆实施,成了计生政策的依据。

五位发起人在建议书中写到:"在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相当严重。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立法内容违反宪法与法律的原则或精神;另一方面,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着一些侵犯人权、违法行政的现象。"

学者们认为,2004年宪法修正案确认"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生育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生育权的普遍性、道德性和重要性,体现了它作为基本人权的内涵和价值。

律师:国家无权制定这样的法律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先生一直关注大陆的计划生育政策,此前,他曾和已前往美国的山东盲人法律工作者陈光诚一起,为山东民众提供法律帮助。江天勇7月6日向大纪元记者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内容大部份是不好的,违背基本的人性和普世价值。"

江天勇举例说,其中有终止妊娠的条款,"所谓终止妊娠,概念很模糊,在实际的操作中,就是强制堕胎,或强制结扎,或强制人流,这显然违背基本的人性。"

江天勇说,计划生育这个叫法就有欺骗性。"计划生育,国际通行的叫法是家庭计划,或人口计划,是指一个家庭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要孩子,要多少个孩子,孩子之间的时间间隔,这些是由家庭自主决定的。但是,在中国大陆,这些是由国家来给你计划的,强制你这么做,民众没有生育的自由。"

江天勇认为,生育的权利,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从法理上讲,国家无权制定这样的法律,这就相当于国家无权制定法律,禁止一个正常人说话。但是,国家可以倡导、提倡计划生育。"

陕西孕妇被强制引产事件凸显立法缺陷

这份建议书提到不久前发生的"陕西安康冯建梅被强制引产事件"。6月初,陕西安康市镇坪县一个怀孕7个月的孕妇冯建梅,因交不起四万元的二胎罚款,被当地政府以极其野蛮的手段强按上手术台,给胎儿注射毒针强制引产。死婴与孕妇的合影曝出后,引起民众极度愤怒,纷纷指责中共暴行,要求终止残暴野蛮的计生政策。

学者们认为,事件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凸显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某些局限性及立法缺陷。

欧洲议会7月5日通过一项决议,强烈谴责中国"一胎化"政策下实施的强制堕胎和强制结扎措施,其中包括冯建梅被强制堕胎一案。

"女权无疆界"主席瑞洁•小约翰女士欢迎并高度赞扬此项决议。她说:"从我提出(反对'一胎化'政策)的最初,无论是重视生命的人,还是重视自我选择的人,没有一个支持强制堕胎的,因为强制堕胎根本不给人任何选择的余地。"

专家:人口将成为大陆新的重大挑战

大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葛延风、喻东、张冰子三位专家, 7月3日发表文章《完善社会政策需要着重解决的关键体制机制问题》。文章说,30多年来,大陆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快速下降。实际的生育水平远低于1.8的官方公布水平,明显低于国际公认的2.1的更替水平。

专家认为,按照国际经验,城市化、工业化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等因素还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以及未来可能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将成为大陆新的重大挑战。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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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6/n3629612.htm大陆学者联名呼吁-尊重公民生育权  美东时间: 2012-07-06 09:30:57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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