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投书】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申请书

【大纪元2011年12月09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媒体报导,政府正在制订《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组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起草制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根据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2002年8月29日编写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手册》及各国制订、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惯例,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起草、制订、实施、监督及评估过程中,应广泛的吸纳弱势群体代表及各界社会组织参加,并通过举行公开会议,听证等多种方式与弱势群体等社会组织讨论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更加体现民意和具有针对性。

2008年12月10日及2009年2月6日,众多上访维权人员先后向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了加入《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申请书》和《上访维权人员人权状况调查表》,要求外交部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尊重联合国确定的标准及国际惯例,吸纳上访维权人员的代表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让政府、社会及国际组织了解上访维权人员的处境及人权状况,并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制订措施,改善上访维权群体的处境,解决上访问题。

但是我们数次提交的《申请书》及《调查表》未被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理会和接受。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称《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已如期全面完成。

对《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评估报告》,上访维权人员强调以下几点:

一、《2010年至2012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制订、履行、评估过程中,没有接受上访维权群体提出的《申请书》以及《调查表》,在制订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整个过程中,也没有通过举行公开会议、公开听证、媒体采访等方式与上访维权群体沟通、协商、讨论。

这种将上访维权群体排斥在外的做法,不符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手册》中确定的宗旨和标准,也违背了制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国际惯例。

《手册》中,有多处涉及到制订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过程中,与弱势群体等社会组织和利益攸关者广泛协商这一制度,以表明联合国对弱势群体及协商制度的关注和重视。

《手册》第2.3、2.4两节,表明各国制订、实施人权行动计划的宗旨,是提高执法人员及全民的人权意识,强调人权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并要求采取措施,尊重及保障各类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提高整个国家的人权水平。

《手册》5.1一节,强调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准备、起草、实施、监督和评估五个环节都应与各类群体进行广泛有效的协商,讨论,第5.3一节及表格5,列举了包括弱势群体代表在内的18类参加人权行动计划及联席会议的组织,其中约10类组织属于独立的非政府机构及弱势群体代表。

《手册》的第七部份以及表格5、表格10,叙述了联席会议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通过举行公开会议、公开听证、媒体传播等方式,广泛有效的与弱势群体及关注人权行动计划的社会组织,协商,沟通和讨论,使人权行动计划真正代表民意,被民众认可和接受,以达到实施人权行动计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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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1/12/9/n3452781.htm【投书】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申请书  美东时间: 2011-12-09 01:31:10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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