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就中国人大常委会将代香港订立港版国安法,美国反应最为强烈,中国外交部则表明坚决反对美国就人大会议涉港议程发出各种噪音,并称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不排除采取反制措施。另一方面,香港律政司长则急发声明,反驳大律师公会的质疑,指国安法不属香港自治范围事务,人大有权订定港版国安法。
中国和香港政府昨分别就人大代香港立法四出游说,基本上是强调中国人大的做法合法合宪,反驳质疑声音,以及安抚众人有关法例只影响少数违法人士,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谢锋昨(25日)午便就港版国安法向外国驻港领团、商会及媒体举行吹风会。在今(26日)早,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再为人大代香港立法辩护。
她强调,人大授权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安法的宪制法律基础「坚实稳固、不容置疑」,没有违反基本法。对于有人指今次立法绕过立法会,削弱「一国两制」原则下的高度自治,她认为,这种说法罔顾了香港特区和中央宪制关系,以及国安属中央事权的现实。
她又说,香港过去一年备受暴力、鼓吹港独及外国干预影响,现在不能拖延有关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及执行机制工作,如果有人反对,只能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动,港府不会退缩,而北京的中央政府亦有决心落实,形容是势在必行,港府亦会全力支持。
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昨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奥布莱恩扬言会对中方代港立法制裁中国时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香港特区立什么法、怎么立法、何时立法,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美国没有资格指手画脚、插手干预。赵续称,如果美方执意损害中方利益,中方必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坚决回击和反制。
对于英美双方均指责中方代港立法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赵立坚表示,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美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资格援引《声明》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
中英双方在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订明香港回归后,中国以「一国两制」原则治港,保证香港的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有关基本政策,由《基本法》予以规定。《声明》更在翌年于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备案。
在香港,就大律师公会质疑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订定港版国安法,律政司即晚作出回应,指国家安全属中央事权,港版国安法属《基本法》第18条下「不属(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则认为,《基本法》第23条要求香港就国安法例「自行立法」,故此不应属于《基本法》第18条下不属香港自治范围的法律,质疑人大常委似无权就此代港立法。
另外,律政司的回应声明又指,港区国安法的细节现时尚未公布,任何人都不适宜对法案内容作出毫无根据的揣测。
有关回应被指双重标准,因为港府在未有细节前已表示支持立法,甚至连什么机构在港执行也未能回答,是否由香港法院审理亦不知道,但已表示不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至于质疑声音,港府则要求发声者不要妄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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