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星期二

中国能源矿产成企业家与官员犯罪重灾区

【大纪元2013年01月2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中国的2012年企业家犯罪报告说,能源、矿产、金融和房地产领域已变成腐败犯罪重灾区。

中国官方《法制日报》1月21日报道,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指出,中国能源、矿产、金融和房地产领域已变成腐败犯罪重灾区。报告收集了2012年全年共245起案例,涵盖了当年公共媒体报道的企业家犯罪案件。

案例涉及的企业遍布25个省(市),其中, 北京、广东、浙江和江苏是较为集中的地区。其中有44家企业主要涉及能源与矿产;43家企业集中于金融投资领域;38家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或建筑行业。在8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 有69个案件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 (31例) 和招投标 (13例) 领域;在158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 融资、财务管理和贸易是民企案发的主要领域。在119名犯罪企业家中, 国企有56人, 民企63人。

报告认为,上述统计结果无疑是中国当前民企融资难的又一个明证。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中, 民营企业整体上看规模较小, 中小企业居多, 内部治理不尽规范, 加之中国的证券市场、金融市场发展不尽完善, 民企通过上市、发债以及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融资的渠道较为有限。另外,由于国有经济在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导致的角色错位。中国的许多行业, 例如土地矿产、资源能源、交通通讯、水电油气、金融保险、医疗教育等行业, 仍旧处于国有企业的垄断控制之下, 资源没有进行市场化的公平分配。

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的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就此表示,中国民企企业家犯罪近年来频频出现,是因为中国的金融政策不为民企提供合理公平的融资环境:

"民营企业家在融资方面的腐败比较多,这点我觉得一点也不奇怪。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财政危机之后,大家都知道中国奉行一种叫做'国进民退'的政策。国家虽然拿出了四万亿财政拨款来救市,但这些钱都是给国营企业的, 一分钱都不投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在中国经营是非常困难的,他们在政府那里得不到援助也拿不到低息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家靠贿赂手段来融资。与其说我们惩办那些民营企业家,不如国家来检讨自己的'国进民退'政策。" 

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2年占国有企业家罪名总数约七成的六大罪名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民企企业家所触犯罪名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受贿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报告对企业家犯罪领域的统计中,无论是国有企业抑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领域都是犯罪案件高发的领域。报告认为, 对于作为营利性组织的企业而言, 财务管理是企业的基本制度之一, 基于完善的财务制度, 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对现金流的有效控制, 从而通过经营行为获得利润。本应作为企业生命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却成为犯罪高发区,这一现象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混乱。

报告显示,2012年占国有企业家罪名总数约七成的六大罪名依次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滥用职权罪和诈骗罪。而对民企企业家而言, 所触犯罪名在数量上排名靠前的十个罪名依次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对于国企企业家的职务犯罪,民营企业家的融资类犯罪、涉税类犯罪与涉黑犯罪异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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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1/22/n3782705.htm中国能源矿产成企业家与官员犯罪重灾区.html  美东时间: 2013-01-22 00:15:14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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