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辽宁法轮功学员案 辩护律师被逐出庭

辽宁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李艳上诉案,28号上午9点,在盘锦市中级法院开庭,冯延强为李艳做无罪辩护,要求二审法庭逐一审查一审所有的证据。然而却被指扰乱法庭秩序,开庭才半个小时就被逐出法庭。

盘锦学员李艳一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冯延强律师和李艳的另一位辩护人,也就是李艳的都认为一审判决错误,要求二审法院逐一审查一审所有的证据,包括照片和录像。法庭不同意,将冯延强律师逐出法庭,由3名法警带离。之后,因为冯律师拍了一张法院门口的照片,与法警冲突,又遭到扣留。

冯延强律师:〝我要求对一审所有的证据逐一审查,没有得到法庭的准许。录像只有截图,就要求法庭现场播放,出示所有的物证,就认为我扰乱法庭秩序,然后就把我驱逐出法庭了。〞

该案原定在上周二(4月21号)开庭,由于律师提出让李艳的儿子为她辩护,因此改在28号开庭。但开庭才半个小时律师就被逐出法庭,之后不到10分钟,法庭就草草结束终审,剥夺了李艳的质证权和辩护权。

冯延强律师:〝在这之前,我是要求审判长回避,理由呢未审先判,开庭之前表示要判决李艳有罪。再就是剥夺了李艳另一个辩护人,李艳的儿子的会见权。〞

李艳是盘锦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工人,她在街上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抓。一审去年12月12号在盘山县法院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但今年1月19号,法院非法判决三年有期。李艳委托律师上诉。

记者熊斌、舒灿采访报导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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