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

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轮功案 律师揭中共定罪标准



19日一早,8带着联名控告信来到农垦检察院,控告建三江公检法违法(网络图片


12月19日,建三江非法控告四名学员一案进入第三天。由于建三江公、检、法在庭审期间出现诸多严重违法情况,律师 们一早前往建三江农垦局检查院、纪委对此进行控告。当天开庭后,有六位律师退庭抗议。律师们认为对法轮功 信仰案,公检法充满歧视,并进行身份定罪。


律师控告公检法违法


19日一早,8律师带着联名控告信来到建三江农垦检察院,但检察院说今天盘点不上班。律师们随后去了当地纪委,纪委出来一个姓彭的主任进行接待,并接受了律师的联名控告信。


律师们在控告书中说:“建三江农垦公、检、法三机关违法办案,控告人要求建三江农垦检察院立即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纠正三机关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刑事责任。”


控告书中详细列出公检法违法的诸多问题 ,建三江农垦以“安保”名义安排30名警察对律师们寸步不离跟踪、盯梢;在路上设置多道关卡、无辜盘查骚扰,控制重要证人不让出庭等。公诉人当庭随意更改起诉书,且隐匿了重要证据。公诉人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开庭地点都不合法等。光法院不合法就有11项。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以“安保”名义安排30名警察对律师们寸步不离跟踪、盯梢。(网络图片)


法庭庭审 律师与当事人一一揭露此案违法之处


律师们控告之后,前往前进法庭,继续就建三江当局违法问题进行交涉。




黑龙江“建三江事件”中涉及的7位法轮功学员中,目前仍有4位被当局非法关押,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epochtimes资料库)

据知情者介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王燕欣一到法庭,就向法院提出,这样的往返奔波劳碌难以承受。另二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李桂芳和孟繁荔到庭后,身体已无法支撑,先在另一房间输液。


看守所因为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使用酷刑等各种摧残,令他们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第一天开庭的庭前会议,因为看守所不允许,法轮功学员石孟文只能在零下三十度的冰天雪地情况下穿单衣到庭,引起代理 律师的震怒。消息在网上引起众人对建三江看守所无人性 的强烈谴责。


庭上律师们也就此案为何安排在荒凉偏僻的前进法庭予以揭露。律师们在控告书中专门就此说明说:“开庭地点不合法,开庭地点选择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建三江农垦法院派出法庭前进法庭,增添诉累、增加诉讼成本,劳民伤财。”


当天庭上,八位律师分别与石孟文和王燕欣以问答的方式,将此案的违法之处一一展开,检法人员开始还在阻拦,有律师表示每一问题的细节都涉及到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和案件结果,当庭必须说清,最后参案人员无力辩驳,审判长王敬军只得无奈的说:“你们律师和当事人就在这儿好好说一说吧”。


建三江法庭违法 六律师退庭抗议


当天庭审进行到下午4点左右,有六名辩护律师退出法庭并解除代理以示抗议。


当晚,据辩护律师之一的唐天浩律师向记者介绍,“因为存在非常明显的倾向性,导致庭审的不公正性,使得辩护人感到程序上存在严重的瑕疵,(法庭)并且不予纠正。律师对违法提出的申请也不予理睬,其他辩护人也感到无法履行辩护职责,只能退出。”


另一位退出的辩护律师王宇表示,“我们不能再辩护了,这个法庭违法情况太严重了,这个庭审全部违法,没有什么公正、公平可言了,已经三天了,把人压制到一定程度了,人的忍耐是有一定限度的。”


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轮功案开庭揭以身份定罪


目前开庭的这4名法轮功学员,涉及到今年3月的“建三江事件 ”。当时3月20日,包括王燕欣、石孟文、孟繁荔、李桂芳四人在内的7名法轮功学员,与4位提供援助的维权 律师唐吉田、、王成和张俊杰,前往青龙山交涉,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11人于次日一早被强行绑架。4名维权律师 被戴黑头套和酷刑折磨,共被打断24根肋骨,其中3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致生命垂危。该恶性事件引起国际舆论和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当时中共一共抓了十一人,四位律师被拘留后放了,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关押至今,现在中共还试图对他们判刑。有律师表示他们参与 的是同一活动,这是以身份定罪,不是以行为定罪,仅从这一点上讲,这个也是违法的。


王宇律师表示赞同,她告诉大纪元记者说:“其实是这样子。它就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一种歧视,因为不只是这个案件,包括还有一些其他地区的很多法轮功学员的这些案件,它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 依据,而且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因为是法轮功反正就要判。”


她还从一些公检法工作的朋友、亲属那里了解到,“有些地区有规定必须一年要抓多少个法轮功人员、你要判多少人。就是你是炼法轮功的人,那我就抓,就直接判,反正一年要判多少。”她认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犯,公检法定的这个任务非常可笑。


代理律师张维玉也认为自己当事人并不存在犯罪,法庭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来定罪,他告诉大纪元记者说:“普通人如果做这种行为的话,一两天就放了。”他还说:“庭审中,法官解释不过去就用‘我只能解释到这’,不再解释了,就等于耍无赖了嘛。”


代理律师开庭第一天就告诉大纪元记者,“这是我职业生涯里最屈辱的一次开庭经历。因为建三江案开庭,去的时候、出来的时候都要经过这种盘查,我们认为警察不是在合法的行使职权,就是刁难或者羞辱我们。”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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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法轮功真相,三退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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