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

【投书】访民被抓捕 亲属急呼救!

【大纪元2012年11月10日讯】"十八大"前夕,上海市公安机关抓捕了当地访民毛恒凤、沈佩兰、崔福芳、童国菁、沈永梅、王扣玛、魏勤、韩忠明等人,其中六人被劳教,二人被逮捕。

抓捕的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事实上,他们只是依法去北京市国家机关反映地方的政府强拆,法院不立案,审判不公平等问题。也有人在家纪念悲惨死去的老母亲,朋友来家聚会悼念而已。做这些平常事的人,只因为他们被打上"访民"的标记,就成了"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份子,被送进今日世界少见的集中营──劳动教养管理所。

上海市公安机关抓捕这些人,没有法律依据,只是依照公安部的、根据前苏联劳教文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当时,国务院对这个恶法规也只是"原则同意",并没有"完全同意"无论是公安部还是国务院,都没有权利制定拘禁、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规章,就连立法机关人大常委会也没有权利这样做,因为这恶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上海市公安机关抓捕这些人不仅违反《宪法》,在时间上也是违法的。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指控"扰乱社会秩序"的追悼会,发生在"十八大"开会的两个月前,公安机关早已经知道,却在当时不抓捕,而在"十八大"前夕抓捕。

由此可见,抓捕的真正原因不是访民已经"扰乱社会秩序",而是防止访民"扰乱社会秩序",防止访民扰乱"十八大"。为了让"十八大"领导们听不到不同声音,看不到冤情深重的访民,所以把他们抓捕、劳教、判刑,以此恐吓其他访民。

现在"十八大"正在进行中,这大会报告一面说"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代表们也正在讨论如何贯彻落实这句话,上海市公安机关一面关押这些访民,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这些访民多数已经被劳教一年以上,有的将被判刑,我们做亲属的痛苦万分,其中包括白发老人和小孩子。在这些被关押的访民中,有五人是年老多病的妇女,一人是用拐杖走路的残疾,他们正在受到非人道的迫害。

对此,国内记者和律师都远离我们,不肯伸出救援之手,我们做亲属的感到无能为力,只能上网向外国媒体记者、律师和人权保障组织发出呼救!救救我们在押的亲人,救救我们的小孩子!救救我们的家!

(责任编辑:郑芬芳)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1/10/n3726836.htm【投书】访民被抓捕-亲属急呼救!.html  美东时间: 2012-11-10 04:47:22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