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

重庆公安被清洗 公安分局长刑警队长被免职

【大纪元2012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道)6月28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政府关于王鹏飞、李阳免职的通知。王鹏飞、李阳作为王立军的二名得力干将,民间早就有传闻在薄王事件之后,这二个人被北京带走调查。而早在4月,中央军委就对成都军区进行调查,目前重庆公安涉薄王(薄熙来、王立军)案人马被清洗,成都军区也难保会有人下马。

王鹏飞二度接受调查终落马

6月28日,重庆市政府公布王鹏飞、李阳的免职通知,经2012年6月25日市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王鹏飞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职务;李阳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而在端午节前夕,原北京著名律师李庄就在自己微博上披露王鹏飞因王立军事件被北京带走的消息。李庄微博称:"端午前又一名辽宁空降重庆的警方官员被'拿下',押往北京。该人从辽宁普通警员落地重庆为刑警支队副政委、黑打之后升任分局领导,他是对本人的第一审讯者:李庄,告诉你,'大三长'定了,你就是零口供也要把你送进监狱!送不进去你,我这个警服就不穿了!言之凿凿。看来今天是正式脱警服了。"

当时该微博就引起律师界同仁的很多感概,李前军律师表示没有想到报应来的如此利索,甘元春律师表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廖睿律师则说,王从辽宁"空降"过来那批人,基本上全被"洗白"了!

早在王立军2月6日夜闯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后,王鹏飞的命运就开始戏剧般的变化,起伏不定。薄熙来第一时间就怀疑其出逃一定得到得力助手、技侦专家王鹏飞的技术帮助,因此王立军出事的第二天,王鹏飞的行踪立即遭监控。只不过是薄熙来为了不给外界造成太大影响,还是给王鹏飞在可控范围内的相对自由。

2月15日晚上王鹏飞遭到薄熙来绑架,被关在秘密地点,薄熙来希望从他嘴里挖到有用信息。直到薄熙来在两会结束,3月15日被宣布下台,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委员,王鹏飞境况才得到改善,被带回重庆。

3月底大陆官媒证实,王鹏飞已被北京拘查,除王立军去成都美领馆的汽车是他提供外,更传他是王立军对到重庆视察的中南海高层进行监听的具体执行者。

大半个月后4月20日之际,有港媒消息称月前被指曾因提供王立军赴成都车辆而受查的重庆公安局渝北分局局长王鹏飞,最近已官复原职,仍是渝北公安分局局长。

李阳警号省厅2号 自称中国警界之星

而李阳,据华龙网去年9月2日报道,市政府公众信息网9月1日发布干部任免通知,其中任命李阳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免去黄伟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百度贴吧上有人披露,"李阳的警号050002,这是个什么警号,都知道这是省厅2号,这说明什么,一定与当地**有联系,否则没那么大胆。你们说是不是?"

李阳原来被视为王立军手下的一名虎将,当兵出身。在重庆他领军4000号人。他在重庆曾经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一个细节,他说在年轻时,曾经在日本的岩手县作为研修生研修了三年。"我想,我回到日本后,应该告诉日本人,当年一名很不起眼的中国研修生,如今已是中国警界之星。"

在4月中旬前夕,重庆体制内一个人向北京李庄披露了一些事情,表示目的一是想为中国的法治尽一点力,同时也是想提醒李庄注意,那些人手段卑劣,做事没有底线。当时的信息中就有副局长郭唯国、李阳和一名党委委员也被中纪委带走了。

《南华早报》:成都军区遭到调查

4月15日,香港《南华早报》称,中央军委派出5个小组调查薄与成都军区关系。报道还称,重庆公安局副局长郭卫国和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李阳都因卷入海伍德的谋杀案而被拘留调查。因此有评论说,现在李阳被免职,下一步成都军区相关人员被清洗也不远了。

王鹏飞、李阳简历

王鹏飞80年代末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曾长期在辽宁省铁岭市公安系统任职。先后担任过铁岭县公安局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跟王立军在铁岭多年共事。王立军调任重庆后,王鹏飞于2010年末调入重庆市公安局任职。2011年2月27日,王鹏飞由重庆市公安局调任渝北区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8月25日,兼渝北区副区长。

而李阳在官方媒体上,其经历透露甚少,只有短短一句话李阳,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

(责任编辑:谢东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6/29/n3623674.htm重庆公安被清洗-公安分局长刑警队长被免职  美东时间: 2012-06-28 22:13:47 P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