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

【投书】八旬老汉想做钱明奇

【大纪元2012年03月31日讯】福建南平市滨江北路165号是林贞廉一家祖辈三代的房产,临街修建,上下两层均为商铺,且祖孙三代在此开设修鞋、理发、照相、餐饮等服务业维生。其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也清楚的注明"商业",面积为196.23平米。然而,这一数百万房产早在十年前被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勾结政府官员侵占,诉告至今,毫无结果,万般无奈之下,年近八旬的林贞廉多次想做钱明奇。

1998年,一场百年洪灾,将林贞廉这栋房屋冲垮一大半。这年,南平政府发文〈南政(1998)综261号〉,号召民众"加快灾后重建家园",提出"先建后批"办法,以鼓励大家为生存积极自救,为此,林贞廉一家在没有得到政府分文救济的情况下,拿出多年来省吃俭用的积蓄,在房屋的废墟上重建起这栋商铺房屋,建成后,比原房扩充了57平米,为此,房屋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96.23平米扩大至252.79平米。根据以上〈南政(1998)综261号〉文的"先建后批"办法,林贞廉一家所扩充的57平米完全属于政府许可的合法房产,并认定:仅这部份为住房。

2001年,福建星光造纸集团(以下简称为"星光公司")以"修建集资楼"为名,向林贞廉一家提出"强买强卖"的不合理要求,遭拒后,星光公司勾结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将林贞廉这栋"商业房产"进行"强制执行"〈(2001)延行非执字第10号〉。为此,人民法院依然成为了星光集团掠夺林贞廉家私有房产的帮凶!从此,也将林贞廉一家逼走上了一条告状不归路。

集资楼建成后,星光公司擅自主张,以"两套住房"和"两间店面"抵消林贞廉家被他们强行拆除的这栋商铺房,林贞廉一家再次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令林贞廉一家感到异常愤慨的是,法院居然一错再错地支持了星光公司这一系列不法行径,并且还将政府许诺的"先建后批"扩充的57平米面积胡乱认定为"违章建筑",甚至把产权证都不属于林贞廉家的暂住地也说成是"安置房",使林贞廉一家生活无着。

2008年2月23日,林贞廉一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房屋明细账(即《林贞忠、林贞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方案》),累计房产损失达 3,133,965.87元;造成3家个体户长期停止营业,至少8人长期失业,使一家人贫病交困。现如今,又过去三年,房屋损失累计近400万!但有关部门对林贞廉一家的诉求至今充耳不闻!

由于长期诉求无果,2008年奥运期间,林贞廉一家开始上京告状,迄今为止,仅林贞廉一人就先后到北京上访已多达20余次,然而,问题不仅没能解决,还多次遭到南平信访领导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使其苦上加苦!冤上加冤!

2011年6月9日,有关当局煞有介事地举行其所谓的"听证会",召集建委、信访、街办等单位,仍旧自话自地枉顾事实,气得林贞廉一家愤然离去!

由于长年的上访奔波,积劳成疾,年迈体衰的林贞廉不幸患上晚期癌症,经三次手术,虽大难不死,但却危在旦夕,也使林贞廉更加迫切想解决房屋问题,在绝望之际,林贞廉曾多次产生了钱明奇的念头,在家人的多次劝说下,林贞廉暂时打消了这一念头。

2011年7月19日。万般无奈的林贞廉再次踏进了南平市信访局诉求,在其苦苦哀求下,工作人员十分勉强地拿出一张纸,上面写道:"林贞廉同志:你反映房屋拆迁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向黄墩街道办事处提出。"很显然,这是在踢皮球,令林贞廉一家再次感到了绝望!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尽快归还林贞廉一家房产,追究有关官员的不法行为!

林贞廉联系电话:0599-8385227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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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3/31/n3555157.htm【投书】八旬老汉想做钱明奇  美东时间: 2012-03-31 01:55:58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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