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中共《居民身份证法》实施 律师:七宗罪

【大纪元2012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报导)2012年元旦,中共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正式实施,该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多位律师斥责这是"恶法",是一种严重的法制倒退,有"七宗罪",实质是为了"维稳"。

2011年10月29日,中共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在中国激起相当大的反响,刚过一个月,新的《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其要求收集公民指纹信息,同时政府授权人员可在包括车站、码头、机场等多种地方要求查看公民身份证。

江天勇:新《居民身份证法》实质是为了"维稳"

中国著名律师江天勇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身份证法与原身份证法相比,不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它的变动扩大了对公安部门的授权,允许公安部门采集更多的公民信息,实质是为了"维稳"。

"官方称,有指纹信息后,公民可以用身份证办很多事情,这只是表面说辞,实质是为了掌控更多的公民信息。"

江天勇说,原来在四种情况下可检查公民身份证,现在还扩大了范围,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地方,市级以上政府授权的地方都可检查身份证,这样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检查公民身份证。

他说,《居民身份证法》涉及了所有公民的权利,而且是限制公民权利的条款,应该广泛征求一下意见,但此前的《刑事诉讼法》曾经征求意见,结果民众对相关条款反对声音很大,让当局"骑虎难下",现在中共干脆不征求意见了,媒体报导一下后直接就通过,随后就实施了。

"这也说明了当局的心态,在当前'维稳'压力越来越大下,当局处于非常焦虑、非常恐惧的状态下,急于出台。" 江天勇说,"实际上,包括火车票实名制、微博实名制等",加上身份证收集指纹信息,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实质都是为了"维稳"。

贾平:新《居民身份证法》至少"七宗罪"

对于新《居民身份证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贾平着文表示,这属于不折不扣的"恶法",新《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会带来以下至少"七宗罪"。

贾平认为,立法或者说法律的制定,其本质是社会共同体之大多数认可的、具有通约性的规则。法律的本质,不应该挑战社会共同体的善良风俗与基本利益,并增加社会成本,从而失去法律的立法"实益"。

一、该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隐私权构成极大威胁。指纹乃是每个人独有的身体特征和隐私,由国家某些公权力机关擅予集中采集,其系统性流失的可能大大增加。

二、为公权力进一步系统地侵犯公民权利铺平道路。贾平举例,比如A故意杀人,通过其所认识的在警局工作的B,调换现场搜集的指纹证据(或者人为制造"采集证据"),就可以很轻松地栽赃与C或者其他人。也可以通过把指纹调换为已经死去的人的指纹,从而造成"死案";其他诸如变造与伪造合同文书、警察制作逼供信或检方提供陈堂证供等,均门户洞开。

三、身份证法的执行,将大大加重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系统地、集约地搜集全国人口的指纹,并予以电子芯片保存,则必存在有中央归档的指纹库(finger print bank),一旦有失,谁人担责?而此等体系的建设,又将花去多少维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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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5/n3477728.htm中共《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律师-七宗罪  美东时间: 2012-01-05 04:29:57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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