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大马拟修治安法 律师团体反对

免翻 墙 直连本站 tiny.cc/jinnews

9月28日报导】(记者郭朝河吉隆坡28日专电)3大团体组织今天发表联合声明,反对大马研拟修法─加强警方对嫌犯“未审先扣”的权限,以及扣留时间由现行72天延长至2年。


马来西亚律师 公会主席梁肇富、沙劳越律师协会主席凯里尔阿兹米(Khairil Azmi bin Mohd Hasbie)及沙巴协会主席南迪(Nandy)共同发表声明。


声明说,虽然政府在去年废除“1960年 内部安全法令”及“1959年 驱逐法令”后一再重申,不会再让类似违反的法令在大马重生,但如今意图修改“防范犯罪案(修正与扩大)法案”的做法,明显违背承诺。


根据大马政府所提最新修正草案,警方扣留嫌犯的天数,从目前最长72天增加至2年。


3大律师组织指出,拒绝政府剥夺 嫌犯权利,嫌犯竟不被允许在律师陪同下录口供,又未经提诉及法庭审讯下,就被扣留长达2年,这明显违反人权。


声明呼吁政府撤回修正草案,并认为大马目前的治安程度,还没有严重败坏到需要制定“未审先扣”的条文,事实上,警方应该更落实执行现行法律 ,才是降低犯罪的有效方法。






——了解法轮功真相,三退保平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