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网传李天一案女主角撤消控诉获“极大”补偿 警方辟谣

直连本站: http://tiny.cc/meyarw


今天微博消息:案女主角撤消控诉,消息来源称女主角得到了“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孙大泡老窝:蛮荒中国 ……昨日尚欲呼吁尊重,冷静克制,勿民意绑架法律 ,最后一刻放弃,放弃无疑是对的,民众的愤怒是对的,相信法律才是错的,相信基本正义 才是错的,因为,这是裆下中国。


万国民法段波:司法公正面临轮奸


的春天的花:法律在中国没用。


氯化铊:麻痹不是公訴嗎,怎麼能女孩自己撤銷控訴?


阿关:北京户口亮了!


尤米尼克韩:这不是刑事罪吗?该是公诉的


Atticus-:如果被害人改口说是两厢情愿的,是否可以撤案?


[给力]


廖-先-森:中国的法律再一次给轮奸叻


霞客丁:这案子私了不了的、女子不起诉、国家公诉人起诉、否则是渎职罪




北京警方:尚未收到李天一案双方和解消息


2013年02月26日01:25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网传受害人撤诉警方辟谣


几天来传得沸沸扬扬的之子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再起波澜,一则“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的微博在网上得到广泛传播。记者昨晚就此事进行求证,据可靠消息显示,警方目前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


网传受害人撤诉


本已逐渐归于平静的李某涉嫌轮奸案昨日因为一条微博再掀波澜,昨天17点39分,一个名为“杜歌微博”的网友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帖称“「内部透露」,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


消息一出,引起网友疯狂转发,截至昨天21时,仅该条微博的转发量就已过万,微博上的各种相关转载更是不计其数。不少网友在质疑真实性的同时也提出质疑,“都立案了,还能说撤就撤?”


警方未证实和解


昨晚,记者也多方进行了解核实,截至昨晚,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


而记者昨晚仍无法同李双江夫妇取得联系,因此对于网上所谓的“补偿标准”也无从求证。对于网友的质疑,记者也向进行了询问。北京合川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轮奸案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只能在审理阶段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则从轻或减轻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于律师同时表示,我国刑诉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会撤销案件,“根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节来看,李某的情况应该不符合上述规定。”


晨报记者何欣


■律师提示


造谣也要受罚


针对连日来网络上各种关于上述案件的传言和说法,律师也提醒网友散布谣言也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 | Email订阅禁闻 | Google Reader RSS全文订阅禁闻


本文标签:, , , ,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