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

大陆立法要求网络实名 专家民众猛批

【大纪元2012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韩翠儿综合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要求实行网络实名制,在网络舆论中引来一片质疑声浪。很多民众认为,这是权贵们对于前段时间轰轰烈烈的网络反腐的反扑。有专家认为,政府也不能侵犯个人隐私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网络用户要在论坛、BBS、博客、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信息,需注册提供真实身份,发言时仍可用匿名,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后台实名制"。

前一阵,中国网络上揭露出多个"表哥" "表叔"、"房叔" "房嫂",网络舆论的密切关注让这些干部的财产曝光,受到调查。不雅视频在微博上的流传,更是让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在三天内下马。就在中国民众为网络反腐效果欢呼的时候,全国人大出台了这个要求网络实名制的决定,在网络舆论上引来一片质疑和抗议声。

专家:实名制针对网络反腐

经常上网的中国独立分析人士何军樵先生说,这种措施显然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1949年以来,他们就不断地加强对社会治理、治理,网络实名制非常不好。"何军樵先生对全国人大立法要求实行网络实名制措施的程序表示怀疑:"这些限制权利的措施是通过什么程序通过的?多少人大代表都是官员?他们通过这样的决定也正常。"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IT技术专家章天亮先生说,中国全国人大 这个有关网络实名制的立法,显然是针对网络反腐来的,因为最近自从雷政富下马之后,被网络揭发有问题的干部级别越来越高:"中共是一个贪腐集团,如果真正反腐,这个体制就保不住了,网络实名制就是为了让老百姓不要再在微博上举报了。" 章天亮先生说:"中国这种网络实名制是否会真正实行,取决于微博的威胁程度,中共以保护权力为第一位。"

谢文:谁有资格判定何为"谣言"?

"网络实名制"的逻辑很奇怪。中国互联网专家谢文认为,在网络身份管理办法中,政府通过获取个人隐私等信息来保护个人隐私,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逻辑。"保护个人隐私,针对的不仅是社会,也包括政府。个人或者组织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政府同样也不能侵犯个人隐私。" 一方面,要求人们牺牲隐私去保护隐私,就必须知道老百姓是否赞成,多数网民是否赞成,在共识没有达成之前,不能替百姓做主。严重涉及全国人民基本权利的法。谢文认为,按照惯例,网络侵权大多采用事后追惩制。而不应该变成无论商业机构是否犯法,公权力部门都可以系统、全面、无一遗漏地获取个人信息。对此,谢文认为,这涉及到谁有资格判定什么是谣言,判定谣言是否属于犯罪。因为不是所有的谣言都是犯罪,比如有些谣言属于信息不足,或者是没有目的的散播八卦,这就涉及到言论自由的问题。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规则是这种判定属于司法权力。即必须由法官、法院判定,起诉方与被告方经过辩论之后,证明散播谣言的人从中获利,才能断定这个谣言属于犯罪,而不能未经讨论,就把判定谣言、控制谣言、删除谣言、惩罚造谣者的权力授予不掌握司法权力的行政部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2/29/n3764019.htm大陆立法要求网络实名-专家民众猛批.html  美东时间: 2012-12-28 19:30:34 P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ifttt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via Personal Recipe 40768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