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朱凯廸、长毛等8人案均获保释 需交出护照明年2月再讯

案件当事人出庭资料图片
案件当事人出庭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弗林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今年12月初,8名派人士包括3名前立法会”梁国雄、胡志伟及、民阵召集人陈皓桓、东区区议员曾健成、徐子见及陈荣泰,以及社民连成员邓世礼被指涉嫌6月30日终审法院外游行,及7月1日湾仔游行有关被捕。8人共被控举行或组织、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罪,案件12月1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8人均获准,但全部被没收不准离境,每周需到警署报到等。

据《苹果日报》报导,八名被告依次是民阵召集人陈皓桓(24岁)、东区区议员曾健成(64岁)、东区区议员徐子见(53岁)、前主席胡志伟(58岁)、东区区议员陈荣泰(56岁)、立法会前议员朱凯迪(43岁)、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64岁)及社民连成员邓世礼(58岁)。据悉,陈皓桓、胡志伟、徐子见每人分别面对三项控罪。其中首项控罪指,三人连同曾健成、陈荣泰,涉嫌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第二及三项控罪涉及陈皓桓三人,与朱凯廸、梁国雄及邓世礼。控罪指,六人在7月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及杜老志道一带,举行或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庭审期间,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2月8日下午再讯,以准备区域法院转介文件。罗德泉指本案严重,若定罪后刑期不短,基于风险评估而向众被告批出保释条件。众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

据了解,在宣读控罪后被问到是否明白时,陈皓桓、曾健成、梁国雄分别答到“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游行示威无罪 政治检控可耻”、“释放所有政治犯”等。值得一提的是,控方在庭上提出,除了日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外,去年6月以来引发的社会运动案件,亦有被告没到庭应讯及弃保潜逃,法庭需考虑潜逃数字及整体气氛,控方认为各被告有弃保潜潜逃风险。

对此,辩方对于控方施加不得离港的限制感到诧异,因本案并非如暴动或纵火等罪行严重。辩方更指本案控罪性质与许智峯一案不同,本案仅涉及百多人集结,为时亦短,仅约14分钟,认为控方根本未能说出各被告有什么潜逃风险。而部份被告为区议员,需要服务当区市民,不会潜逃。

报导指,罗德泉扬言,以往弃保潜逃者多会留在香港,但根据最近发生的社会事件,有人高调表示自己成功逃走,亦有海外人士称会提供协助,他认为这是加大潜逃风险的诱因,而且一旦被告潜逃海外便难以缉拿回港,故同意新增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向警署报到等五个条件。获得保释的朱凯廸当天通过脸书证实,其护照被没收,不能离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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