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星期四

南京酒店女工留剩菜遭开除惹争议

【大纪元2012年03月01日讯】"东西还好好的,就叫我端去倒掉扔了,作孽啊! 我留下来想带给孩子尝尝鲜,怎么就成了盗窃?" 2月28日,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的洗碗女工李红委屈地说。3个月前,她将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带回家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酒店为此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此消息一经曝光,立即引来社会各方的争议。

为儿子私留剩菜遭开除

47岁的女工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很少休息,也没有加班费。一个月1500不到,供吃供住。累点我觉得也无所谓。"

她的丈夫在南京另一家公司当保安,刚满22岁的儿子在南京上大学。作为母亲,她很少有机会自己做饭给孩子吃,这让李红心里一直有些愧疚。

客人吃一顿自助餐所花的钱,够她洗上好几天碗的。她和工友的职责,就是清洁用过的餐具。"但很多餐具送过来时,里面还剩着吃的。"

李红说,酒店对自助餐食物管理的流程,是凡可再次使用的,会放回冰箱里。凡觉客人吃过剩下,不宜再售的,一律退到后台倒掉。"夏天也罢了,冬天,那些鱼啊鸭的,都还好好的,最多用两天,客人吃剩了,就全扔。扔进垃圾筒,跟纸巾之类杂物混在一起再拖走。尤其是面包,一桶一桶地扔。每天倒掉的东西,我们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买的。真是看不下去……"

酒店里很多工作人员对此都很心疼,有时舍不得倒掉,大家会悄悄留下来,自己带回家去再吃。"可以说,除了领导看不到,其他工作人员,多数都往家里带过。"当然,大家也很清楚,只拿废弃不用的食物。那些还可再次销售被送回冰箱的,不会有人去动心思。

3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又有剩菜等前台的一些处理食品送到了李红手上。"我一看,都是好好的,就叫我扔垃圾筒,要是这些给儿子吃了,多好啊!" 李红舍不得,悄悄地把它用塑料袋装起来。可当晚,李红发现自己撞到枪口上了。

三天之后,她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以盗窃酒店财物之名将她开除。近日,李红就此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准备法律诉讼。

双方各执一词

"拾人剩菜"究竟是否属盗窃?

据东方网报导,李红的代理律师居律师表示,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再者,她准备拿走的,是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为处置。现在再把这些食品认定为酒店财产,也不合理。难道说她不留了,酒店就会收回再售吗?"

从情理上来讲,居律师也认为,员工见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饭馆之类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给员工来食用。这也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现在,该酒店竟为此开除了李红,居律师认为是小题大做。

此家五星级酒店的餐饮部罗经理则认为,五星级酒店的管理肯定要非常严格,为了确保酒店的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也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至于浪费食物,那是酒店的"正常耗材"。


既然还可以再食用,而酒店又不会再用了,由员工带回去食用,不也是避免浪费的方法吗?对此说法,罗经理表示,这一做法肯定不能允许。"星级酒店的员工带剩饭菜回家,成何体统?"

社会各方争议

五星级酒店与勉力供儿子上大学、并需要靠剩菜给孩子补营养的洗碗女工发生碰撞,奢靡和贫寒意象的对比,冲击着公众的心灵,立即引起各界议论纷纷。

就当下看,天平无疑偏向女工一方。不少民众对于酒店开除留剩菜女工予以指责,嘲讽其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滥用"私刑"开除女工的背后,不仅是法律上的无知,更是道德上的无畏。

亦有人认为,对于李红而言,既然是受雇于五星级酒店,理应遵守用工单位合理的规章制度。虽然剩菜等厨余已经是弃用的垃圾,但如果要拿走,也应该跟酒店沟通。李红并不能以弱势为理由,擅自拿走这些厨余,无论是否浪费。

有媒体呼吁:占据资源优势的社会高层,请多一些悲悯情怀、少一些傲慢与偏见,给身处窘境的底层群体一些抒发郁闷的空间,给他们一些争取权益或者说是生路的"权力",这是你们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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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3/1/n3527159.htm南京酒店女工留剩菜遭开除惹争议  美东时间: 2012-03-01 03:03:35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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