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

【投书】重庆英才何显平的血泪控告

【大纪元2011年12月24日讯】
控告人:
何显平:女,40岁,中专文化,高级农民技师
身份证号:51023069042780
地址: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烈火村17组
名称:何显平养殖场
手机:15010935346

被控告人:
(一)江涛男大足县县委书记
(二)北京大兴交通支队

控告目的

一、因非法拆迁、滥用职权,抢劫大型养殖专业户导致何贤光一家流浪他乡(京城),含冤九泉。被害人何贤光之死并非一起普通交通事故逃逸案,而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请求中央有关部门依法查清死因;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何贤光死于一个假交通肇事逃逸事故,2009年7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做出覆核结论。责令大兴交通支队重新调查、认定。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大兴区交通支队作出(2010)第150号的错误认定,又以交通事故逃逸来掩盖故意杀人移尸的事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请求中央有关部门将幕后黑恶势力凶手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事实与理由

(一)滥用职权抢劫大型养殖专业户,雇凶杀死户主并移尸,打击报复死者亲属。控告人因大足县县委书记江涛等行政逼迫信用联社造假案起诉借款;还有行政判决令把养殖场视为"普通民房"来掩盖事实真想:经组织黑恶势力、强占房产3,068平方米、种猪35头、仔猪310头、种鹅880只、种鸭620只;养殖设备139,457元;再用40万雇凶杀死老父何贤光并移尸。尸体冻结在北京大兴区诚盛仙殡葬服务中心(想毁尸灭迹)。

1、死者何贤光男1940年出生膝下无儿子,只有四个女儿,长女何显平中专毕业即返乡创业,1994年开始发展规模养鹅,1996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正是认定为养鹅专业户,并颁发了带头致富奔小康的大奖牌。1996年名载中央农业部《英才谱》,12月大足县人民政府命中科技示范户,媒体纷纷为此报导,至此得到了国家的优抚款9万元,其实至今我们分文没得;1998年大足县政府发展种猪,有我们个人来垫付来喂养,一年半后不付分文用欺骗手段掳走38头种猪,只给5.2万元至今也未兑现。

2、2005年大足县政府开始非法征用土地(没有任何合法征用土地手续)不但不按国家规定给付养殖场拆迁补偿、安置费,还无辜地把我们经营13年的规模型养殖场定位普通民房拆迁,把圈舍定"违法搭建物并罚款20500元",为此产生纠纷。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该法院以没有收到再审申请为由来窜案、窝案、拖案不办,共同达到抢劫的目的来掩盖事实真相。他们先出动大批"黑警力"把我们全家人全部抓到乡政府关押起来。后把养殖中心种猪35头、仔猪310头、种鹅880只、种鸭620只;全部掳走。强占房产3,068平方米、养殖设备139,457元拉派出所后院锈烂,把当时养殖的所有种猪、仔猪、种鹅、种鸭竟以11万元的低价卖给餐馆,就这样公然地把这个劳动致富。名震一方的"带头羊"、名载中央农业部《英才谱》的养殖能手一日之间沦落成一个一无所有、负载累累的乞丐。迫使我们一家三代不得不来北京上访。

3、2009年1月25日,我父母及两个妹妹被重庆市驻京办关押在北京通州的一个黑监狱内,并逼迫七旬老人何贤光同他的女儿一起给地方接访雇的打手下跪,四天后被接回大足县并被朱淑华强行收走父亲一代身份证,然后父亲又办了第二代身份证快件派出所不给。当时信访主任李长春威胁我妹妹说:"你们继续在北京上访,就会死在上访路上,我们会动真格的......"此后我们全家不管谁出门都得看时间,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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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1/12/24/n3466685.htm【投书】重庆英才何显平的血泪控告  美东时间: 2011-12-24 00:01:39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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