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防「黄安们」滥用台湾健保!绿委将修法:健保费从749元→1.2万元

绿委林俊宪补健保漏洞。资料照片

因为,让中国籍人士享有健保资源的议题,再度浮上台面。民进党立委林俊宪今(2日)受访表示,健保资源不能被滥用,赴中发展的台籍艺人经常吹嘘自己年收几千万元,但每月仅需缴最低保费749元,显然不合理,将提案修改《全民法》,针对一年没居住在台湾183天、无法提出收入证明、没有缴税记录者,新增健保被保险人的第七类。

林俊宪强调,健保资源非常珍贵不能滥用,不过,现行健保确实有些漏洞,健保署甚至表示,依目前健保财务状况,可能在2022年又要调涨。他强调,大家应该共同维护健保,有不公平、有漏洞的地方,应该要修正、弥补,例如若一年在国内没有住满183天,又没有办法提出收入证明,政府应该将这类人独立出来。

林俊宪分析,目前健保被保险人分为6类,没有办法归类为前五项的都是第六类,且都是以最低推点缴交最低健保费,例如黄安经常透过网路吹嘘自己年收入几千万元,但每月只需缴最低保费749元,显然不合理。

林俊宪直言,针对一年没有居住在台湾183天、没有办法提出收入证明、也没有缴税记录者,除了政府特别立法规范的一些特殊职业,如驻外人员、从事远洋渔业者或留学生之外,必须要在健保法规中单独订出第七类。

林俊宪说,修法后像黄安这样的人,政府就可以将其定为第七类,而且月收入平均有18万元以上,又没有居住在台湾的事实,政府就不应帮其补助健保费,未来本人负担的健保费将从749元增加到最高1万2千元。

据了解,749元的算法是从每人平均保费1249元推算,其中政府补助4成、个人缴6成;1万2千元的算法则是,以最高级距计算,没有政府、雇主负担的总额。

针对卫福部订定的《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规定,外籍人士的「居留」证明文件包含居留证或居留入出境证、外侨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以及其他保险主管机关认定的「长期居留」证明文件,被学者批评为逾越母法《健保法》。林俊宪补充,实际上若欲解决「黄安们」来台以低保费享受健保资源的状况,还是需要修改《健保法》完备法源,因为健保被保险人的身份认定在母法就有规范。

现行《健保法》规定六类被保险人:第一类为公职、公民营事业受雇者、雇主或自营业者等;第二类为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职业工会者;第三类为农会及水利会会员等;第四类为服替代役期间之役龄男子、在矫正机关接受刑的执行或接受保安处分、管训处分的执行者;第五类为合于社会救助法规定之低收入户成员;第六类为荣民、荣民遗眷之家户代表等。

林俊宪拟提出《健保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目前还在连署中。该草案明定,年满20岁以上、非第一款至第六款之被保险人,于一定投保期间内,不居住于台湾地区累积计算天数超过1/2以上,且非无谋生能力、非在学就读、亦非《户籍法》第十六条中不适用对象,纳入健保被保险人。

来源:苹果日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