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

广州三君子案择期宣判 唐荆陵自辩词令众人动容

太太在中联办门前抗议,希望唐荆陵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余钢/大纪元)

7月24日下午,广州三君子——维权律师唐荆陵、维权人士袁新亭及王清营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一案,经过二天激烈的庭辩之后审理结束,将择期宣判。唐荆陵律师在法庭上的自辩词相当精彩,被形容振聋发聩、感人至深,令法庭上的人为之动容。其自辩词和陈述在社交网络被广为流传。律师表示,此次庭审的目的是彰显唐荆陵的个人价值和道义,他认为法庭根本没有资格审判他。

围绕控方两个证据激辩 刑讯逼供下取得非法证据

24日是三君子案第二次开庭的第二天,庭上控辩双方重点围绕控方提供的两个证据上进行了激辩,辩方认为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在刑讯逼供下取得的,因此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并要求法官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在上、下午还都因此而各休庭一次。

唐荆陵律师他的自辩词中也说:“控方使用的我本人的笔录是2011年2月至8月被广州市公安局关押并通过刑讯逼供而取得的。因此,我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并向检察院提出控告,追究笔录上可显示的警员以及其直接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庭上唐荆陵自辩词感动众人

据香港无线新闻报导,唐荆陵的代表律师燕薪说,唐荆陵自辩时用了半小时阐述民主中国的理念:“彰显他的个人价值和道义,我想庭审的主要目的是这样,至于庭审最终结果,我想唐先生已表示他的观点,法庭根本没资格审判他。”

六四学生领袖周锋锁在社交网上披露,唐荆陵因为推介和平不合作而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的自辩词振聋发聩,感人至深。并引述唐荆陵代理律师葛永喜的话说:“听了唐荆陵先生讲述了他20年的人生经历,流泪了,当时心情无法平静,仅我未当场发表辩护词,其他辩护人都发表了辩护意见,燕薪律师的辩护词非常精彩。听说他也流泪了,只是我当时怕自己情绪失控,不忍看任何人。”

唐荆陵:这是黑暗对光明的审判

当事人唐荆陵的自辩材料和最后陈述,在社交网站上流传甚广。他阐述了他从1995年开始至今的这20年来为了实现自己人生使命——致力于中国民主化,所经历的风波与坎坷。曾经遭到特务的迫害和阻扰,失去律师执照,并且跟自己的朋友袁新亭、王清营一起被囚在许多方面比纳粹集中营更恶劣的牢狱中一年以后,现在迎来了这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义下的审判。

面对这一切磨难,他没有失去信心并坚定表示:“这是黑暗对光明的审判,是毁灭对希望的审判。然而,正义即使暂时被击倒,也远比邪恶强大。”

他明确表示,面对这场非法和不正义的审判,自己不想通过什么辩解以缓和可能遭遇的严厉判决。他甚至说:“藉着这场审判,让我可以回首自己二十年走过的路。”他认为,“黎明前的黑暗终不能阻止光明的到来”。

公民不合作运动兴起

二十年来的风风雨雨中,他认为前十年特务打压,反而催生了2006年9月底发起的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这个持续到2008年初的行动就此开启了他的社会公众生活的下一个十年。

他详细描述了公民不合作运动的理念,并称一个好的战略应该是民众身边熟悉的事务和行动,易于理解和参与。他举例说:“这有一个现成的例证。法轮功遭遇迫害后,许多修炼者不避艰险,以各种创新的形式自发进行了‘讲真相’运动,相当成功地抵消了中共喉舌误导下所形成的对法轮功的很多偏见。”

他表示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促进自发的公民不合作的增加;二是促进自发的公民不合作的提升;三是推动自觉的公民不合作运动,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

他认为,如果一个政府通过其一连串的行动明确告知民众,发表和平的观点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话,从道义上来说,这种统治就属于应当被颠覆的暴政。今天的审判,也无非只是阻挠他传播“公民不合作运动”这种理念的一环。

最后他强调,当一个人恢复了作为人的自觉,选择远离邪恶,自然就体会到善之力量。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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