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投书】强迫农民“农转城”

【大纪元2012年07月13日讯】自2012年5月起,云南省保山市的隆阳区、腾冲县、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同时掀起了一场名为"农转城"的政治运动,目标是2012年完成7万农民的"农转城"工作,之后力争每年实现8.4万农业人口"农转城"。所谓"农转城"就是将农民的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农民转户必须是自愿的,但保山市当地政府却用行政强制力量强迫农民转户。

在保山市府所在地的隆阳区,政府的目标是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共约2.41万农民都转为城镇户口,腾冲县则是重点将城市规划区内的8个社区、7个行政村的12500户全部转为城市户口。隆阳区主要做法是强迫农民交出原户口册并在空白的《转户申请表》上签字,如不同意就以注销户口成为黑户相威胁;而腾冲县许多是打着更换户口册的幌子将农民户口册骗到手,然后不经任何程序就直接把农民转为城镇户口,近期就发生了该县满邑社区村民得知实情后围攻该社区委员会讨要户口册的群体事件。

作为农民,有自己的选择是否转户的权利,而当地政府为何急于想让这些城郊农民转成城镇户口呢?这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阴谋。

虽然隆阳区《转户权益明白卡》中写有"保留农村土地承包营权和林权",《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农民的承包地、承包山林转户后可保留至本轮承包期结束"(当地承包期基本为2025年左右到期)、"承包期满后土地将被收回",但法律人士表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 :当农民全家户口都转为城镇户口后应当交出承包土地,不交出的发包方可以强制收回。

也就是说如果农户全家转为城镇户口,政府是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强制收缴农民土地的,到时《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行政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面前只会成为一张废纸。部份有良知的政府官员私下透露,下步很有可能会采取措施收回农民土地;就算当地政府事后不急于收回农民土地,依据《云南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土地承包情况,最迟到2025年当地的所有被转成城市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及承包山林将全部被无偿收回。当地政府打着户籍改革的旗号强迫农民"农转城",实则瞒天过海以极低的成本变相掠夺农民土地。

更严重的是依据《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也就是为什么地方政府要强迫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因之根本。只要将城郊的农民全部转为城镇居民,那么城郊广袤的集体土地就可以不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而直接转为国有土地,合法地规避了国家严格的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同时当地政府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让转户农民交出土地,或者最迟到2025年保山市所有城市的政府将共计无偿取得数十万亩土地并变成可以出售的国有土地。

自2008年1月1日起,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云南省就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的管理制度,全省统一登记为居民户,所以云南省自2008年就已经不存在农业和城镇户口之分。四年后的2012年地方政府却用"农转城"运动绕了一圈,几乎不用多少成本就可以从农民手中取得数十万亩国有土地进行出售,地方财政成了最大的受益者,而农民却成真正的无产者。这其中除了强迫农民"农转城"违反规定以外,其它一切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就是赤裸裸的掠夺。

随着国家越来越严格的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地方"土地财政"出现了难于为继的局面,在国家尚未出台正式的法律规定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借户籍改革之名强迫农民"农转城"进而变相掠夺农民土地的行为应当引起国家和全社会警觉,否则将成为下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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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13/n3634592.htm【投书】强迫农民"农转城"  美东时间: 2012-07-12 23:56:34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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