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失主赠拾金不昧者酬金后反悔遭热批

【大纪元2012年06月15日讯】近日,海南《南国都市报》一条微博引民众热议:"市民杨女士去茶馆打牌后遗落5000元现金,回家后想起返回茶馆时,服务员已帮其收起并归还,杨女士拿出200元表示感谢。服务员收下了,杨女士却认为服务员不该收,打电话给报社希望曝光。此事引起网络热议。"

《南国都市报》13日微博澄清,去茶馆领回遗失现金并给钱酬谢的是杨女士的丈夫,回家后杨女士觉得不该给,夫妻俩到茶馆当着茶馆人员的面起了争执,最后当事人退回了200元。拾金不昧的是茶馆的领班。

在超过3.7万次转发与过万次评论中,绝大部份网友都认为在失主主动的情况下,收取酬谢这一行为是正确的。有网友更以"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典故总结道:拾金不昧服务员收取酬谢合法合理,倒是"这位女客官也太没胸怀了吧,既然给出手了,怎么好意思再投诉?"

◇逾八成网友认为收取酬谢没错◇

23764名网友参与了《南国都市报》"这样的'酬谢'你会收吗?"微博调查,84.7%网友选择了"收,对方既然给了就收",12.7%网友选择"看情况,数目不多,推托不过就收",仅有2.7%选择"不收,大恩不言谢,更何况这是原本就该做的"。

有网友讽刺道:"原来意思意思,不过是客气客气,没想到领班并不客气,收下了这点小意思。没想到杨夫人不再客气,很不够意思!竟然想曝光好心人,遭人热批,真是没意思!"
网友沈小贤则感叹:"拾金者并没有要求酬劳,失主善意地给了钱表示感谢再要回来并投诉,人品总是少不了钻营二字。"网友"无俗韵"尖锐地指出:"这世界虚伪已经够多了,请放过诚实的人吧!"

◇广州拾金不昧可奖失物价值10%◇

据了解,广州在《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财物价值的10%的金额给予奖励。今年2月中旬,广州警方起草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失主领回失物时,可自愿将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

◇日本找到失主给20%以下谢礼◇

据生活在日本茨城的网友"悠然的园儿"介绍,日本的"遗失物法"规定遗失物品找到失主时,失主可提供5%-20%的谢礼。而捡到钱物上交后,经过三个月仍没有失主认领的话则归上交的人。

◇英国拾到金钱不上报违法◇

据生活在英国伦敦的网友"猫伯爵betty"介绍,英国有法规规定,如果拾到金钱不上报是违法的,但如果上报28天后仍没有找到失主,这笔钱可以归拾金者所有。

◇"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典故◇

出自《淮南子》里的故事:子路和子贡都是孔子的学生。一次,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事后收下一头牛的谢礼。孔子说:"鲁国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救人于危难。"子贡为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身,按照鲁国法律,他花费的赎金可以到官府去"报销",但子贡却没有接受。孔子说:"鲁国不会再有人为别人赎身了"。《淮南子》对此的评价是:"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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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6/15/n3612969.htm失主赠拾金不昧者酬金后反悔遭热批  美东时间: 2012-06-14 11:28:14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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