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吴邦国访问荷兰 法轮功学员抗议镇压

【大纪元2012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报导)5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访问荷兰,16日参观荷兰国会时,遇到前来抗议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要求"中共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几名中共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与荷兰警方私下交涉后,法轮功的抗议活动遭到干扰。

5月16日,荷兰法轮功学员早早来到荷兰国会所在地海牙,他们在吴邦国乘车必经的荷兰国会门前,列队打横幅表示对中共政府长期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强烈抗议。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惩办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凶手,为法轮功恢复名誉。

法轮功学员的抗议活动刚刚开始,还得到荷兰维持秩序警察的支持,随后来了2位中共大使馆的官员,他们向荷兰警察暗示,又与荷兰警察私下交涉后,不明真相的荷兰警察开始限制法轮功学员抗议活动范围,不许学员离开申请地点,甚至有学员家中有事要回家也被禁止。

有几位法轮功学员突破警方的限制,准备在吴邦国乘坐的车队必经之路的两侧打横幅抗议时,被荷兰警方带上警车。有甚者,在荷兰国会附近来往的具有亚洲面孔的几位游客也被逮捕关进警车。其中有1位日本人和2位中国留学生,而他们并非法轮功学员,仅仅是路过而已。

在吴邦国离开国会后,被荷兰警方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随即被释放,警察表示:"知道你们是好人,所以才这样对待你们。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像你们这样去抗议的。但现在我们是在执行公务。"

前来参加抗议活动的法轮功学员殷立柱对大纪元记者说:"我在中国因为信仰法轮功被中共非法判刑5年,遭受酷刑折磨。学业中断,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被迫流离失所,后来逃离中国来到荷兰,但仍有更多坚持信仰法轮功的学员在中国被非法迫害,我们要求中共政府遵守宪法,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严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荷兰法轮功学员逸云(化名)对大纪元记者说:"为什么中共高官出访外国如此惧怕法轮功的抗议活动?因为他们知道迫害法轮功是做了亏心事。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而迫害法轮功是违反法律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4年,荷兰工党议员伯特•考恩德斯(Bert Koenders)在写给法轮功学员的信中,对法轮功学员的安全表达关注。他希望国际社会不要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应该谴责在中国发生的践踏人权的行为。他说:"工党对在中国发生的持续性人权侵犯非常关注。我们多次通过国际场合向中国施加压力,让他们改善法轮功学员的人权状况。我们认为,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是实施国际制裁并予以谴责。遗憾的是,目前许多国家只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敢去面对这些恶劣的人权状况。很明显,中国的践踏人权行径与国际社会对此的态度有关。"

2009年10月20日,荷兰社会主义党国会议员哈里•凡•波摩尔先生(Harry van Bommel)致公开信,声援法轮功。

逸云还表示,荷兰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希望荷兰政府能够站在正义的一边,继续支持中国民众抗议中共暴政、争取信仰自由的行动。

自1999年7月22日之后,在江泽民授意下,中共成立了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系统,对数以千万计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中共对法轮功的这种非法残酷迫害至今已经长达13年了。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0日以来的6年中,通过民间途径得知已有353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迫害以来,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而更加骇人听闻的是,2006年初有证人指证,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随后焚尸灭迹,被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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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5/17/n3591336.htm吴邦国访问荷兰-法轮功学员抗议镇压  美东时间: 2012-05-17 09:52:42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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