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周滨敛财术被揭 周永康案共追回多少钱?

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已于2015年6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当局对其子周滨的调查仍在进行。(大纪元合成图片)

近日,陆媒称,打“巨虎”周永康,涉其案追回的金额至少有5.8亿元;之子周滨(周斌)的敛财术被揭。(合成图片)

近日,陆媒称,打“巨虎”周永康,涉其案追回的金额至少有5.8亿元;周永康之子周滨的敛财术被揭。

7月21日,大陆《新京报》时政公号“政事儿”发表题为《打“巨虎”周永康共追回多少钱?》一文。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周老虎”系列案通过法院判决追回的金额至少有5.8亿余元。下面是相关涉案人员被追回的具体数字。

商人“”:已追回2.3亿余元

最新宣判的米晓东等七人案件,其中四人被认定为伙同周滨,利用周永康影响力犯罪。

这四人分别是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米晓东、北京海天永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刚、北京中旭阳光能源科技股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明、北京金鼎悦投资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杨保东。

米晓东获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1,275.7万元人民币(下同)、美元10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刚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1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赵明获刑三年,并处罚金110万元,违法所得29.1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保东获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1,729.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另外中旭阳光的员工,被判处串通投标罪:副总经理路宁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副总经理刘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中旭阳光因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5,963.7163万元。

7月8日,跟周永康案直接有关联的商人曹永正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被判7年,并处罚金7,300万元。

综上,周永康的商人“朋友圈”中,截至目前已追回22,511万元,美元105万元。 按目前汇率计算,合计追回2.3亿余元。

官员“朋友圈”:已没收财产200万元

“政事儿”称,与周永康案直接有牵连的官员共计4人,其中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已于去年10月获刑,都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家人团”:没收财产3.5亿余元

此前,周永康贾晓晔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502亿元。

综上,周永康的“家人团”,截至目前已没收财产大约3.512亿元。

近日,周永康之子周滨敛财内幕连续被曝出。

周滨投标术:指定公司陪标 代替其它公司投标

大陆澎湃新闻网7月21日揭秘周滨敛财的投标术。文章称,投标工程是周滨生意场上的“家常便饭”。7月14日,有周滨“白手套”之称的米晓东等7人的判决书显示,以周滨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旭阳光公司及4名高管在投标多个项目时,串通其它公司而中标。期间,周滨均同意甚至打招呼请托他人帮忙。

周滨的投标术可从判决书中窥见一斑:指定公司陪标,承诺事后分包工程;直接代替其它公司参加投标;与招标人串标,让招标公司与评委打招呼。

2007年至2012年间,在种种手段之下,周滨成功中标7个项目,中标项目金额5,963万余元。包括中国惠普公司、北京中软金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软金卡公司)等在内的多家企业及高管卷入其中。

如2010年,中旭阳光公司竞标中石油股分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惠普公司、中软金卡公司也参加投标。

周滨出面与中软金卡公司协商配合中标,并承诺在中标后给其分包业务。最终,中旭阳光公司以180多万元的报价中标,事后,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了中软金卡公司。

2011年,仍以“配合投标”为条件,中软金卡公司又一次从中旭阳光公司手中分包到了工程。

2012年,周滨再次使用承诺分包业务的手段,说服北京东晨利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高于中旭阳光公司投标的报价进行投标,最终中旭阳光以2,534万余元的报价,拿下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地震处理解释集群系统采购项目。

在2007~2012年间,中旭阳光总经理赵明及副总经理路宁龙、刘岩,技术总监罗奎等和周滨,在参与中石油系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投标人相互串联投标,暗箱操作,中标金额共计5,963.72万元,构成“串通投标罪”。

周滨与米晓东等人敛财内幕

大陆财新网7月19日报导,汇盛阳光成立于2010年3月31日,大股东为周滨的岳母詹敏利,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米晓东以该公司为平台,协助周滨利用其父影响力在石油系统油品和石油设备买卖中受贿获利。

中旭阳光成立于2004年4月20日,注册资金500万元。周滨的岳母詹敏利出资400万元,赵明是法定代表人,出资100万元。2009年12月30日,周滨受让了詹敏利1,600万元的股权,成为大股东。

2010年2月26日,中旭阳光改制为股分公司,变更后总股本为3,000万元,周滨占股80%任董事长,赵明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法人代表。周滨于2013 年1月将董事长一职让予持美国籍护照的妻子黄婉。

报导称,中旭阳光是周滨利用其父影响力,在中石油系统的信息化业务受贿和违法拿标的主要平台。

海天永丰成立于2003年11月28日,2009年2月5日注销,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的销售和技术咨询。股东为徐祥玲和詹敏利,其中詹敏利出资350万元。

周滨利用其父周永康的权力,利用白手套米晓东、赵明、陈刚及杨保东等人,大肆敛财。

财新调查发现,周滨敛财的运作模式是:一些个人和公司请米晓东和周滨等人办事,由周滨出面疏通“关系”;某些人不认识周滨,就通过米晓东、赵明等人邀请周滨共同参与。最后,米晓东和周滨等人分别收受请托人的贿赂,周滨和米晓东也多次按照9:1的比例分账。

在周滨出面疏通“关系”的过程中,曾有中石油及煤业和电力系统的十多名国企实权人物涉入其中,包括已经落马的胜利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立新,中石油股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原院长王道富、中石油股分公司规划计划部原总经理吴枚,中石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天普,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朱长林,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文江等。

另外,为寻求周滨、米晓东帮助,向其行贿的个人和公司既包括石油系统内部官员,也包括个体商人、企业和中间人。

如2009年至2011年,盘锦天禹石油焦化厂负责人孙伟宇向米晓东、陈刚和周滨行贿2,300万元 。

再如在周滨等人的帮助下,盘锦天意的顶驱在中石油和中石化系统获得了多单生意。周滨、米晓东等人收受盘锦天意好处费4,210万元。

另外,在向周滨行贿的名单中,还有外企名企,如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等。

周永康贪了何止1.3亿

2015年6月11日,中共前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官方称,周永康受贿近1.3亿元。

2016年6月16日,大陆搜狐社区发表博主“秀才江湖”的博文称,官方公布周永康只贪了1.3亿,那是摆在桌面上的数字,是严重缩水的。周永康的儿子连罚金都交了3.5亿,周永康贪腐之巨怎么可能逊色其子,只贪了1.3亿!

周永康刚落马不久,路透社就有消息曝出,当局已经没收了周永康家族900亿的财产。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蔡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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