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纪元2012年07月10日讯】年仅14岁的甘肃兰州兰化一中学生卢治军于1991年被班主任体罚成植物人。此后,卢治军的父母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曾在2009年索赔200 万元。2011年9月兰州中院判兰化一中赔偿53万元。2012年7月4日,兰化一中称财务管理隶属于兰化中小学总校,没有能力支付赔偿。 本案历经上级法院3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4次作出一审判决,终于在2011年9月第一次有了终审判决:兰州中院判令原兰化一中(现兰州六十一中)承担60%的赔偿责任,支付受害学生卢治军已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等共计53.5万余元。日前,该案已被指定由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其间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兰州六十一中均表示不具备赔付能力。7月4日,该校向执行法官回覆,六十一中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财务管理隶属于兰州兰化中小学总校,因此难以履行判决义务。 与同学抢粉笔学生遭体罚 1991年12月23日,年仅14岁的兰化一中学生卢治军在自习上与邻桌的同学抢粉笔头时,同学的鼻子被撞出血,班长将此事报告给年级主任王志强。闻讯赶来的王志强一把揪住卢治军拉到走廊里进行拳打脚踢,卢治军当场栽倒,头撞在墙角棱上。 事发后,另一名老师将卢治军送回家,卢治军一进门就昏倒在床上。第二天早上8时,卢治军被父母送往兰化职工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卢治军的伤情为"左颞、颅顶、枕叶、硬膜外血肿,右额、顶叶挫裂伤;脑内小血肿、右额顶骨骨折。"经抢救,医生为卢治军捡回一命。 伤者病情恶化成植物人 此后,卢治军的父母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兰化一中对王志强作出通报批评,扣除年终奖的处罚。卢治军的父母对这种处理结果不满。此后,夫妇俩曾多次要求兰化一中承担费用,但均未果。1997年,卢治军因脑外伤后遗症引发脑萎缩和脑软化等并发症病变,全身瘫痪而变成"植物人"。 (责任编辑:江启明)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10/n3632083.htm甘肃中学生遭体罚成植物人-学校拒绝赔偿 美东时间: 2012-07-10 03:24:08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 | |||
| | |||
|
大陆看不到的真相,在这里你可以看到真相!上大纪元退党网站: http://tuidang.epochtimes.com/ 可以直接退党退团退队三退保平安!
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
甘肃中学生遭体罚成植物人 学校拒绝赔偿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