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

人大代表自述被薄熙来从京绑架至重庆内幕

【大纪元2012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金睛报导)上周中共两会期间,重庆市人大代表张明渝在北京想举报王立军事件内幕,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遂安排重庆"特务"在北京"执法",五名重庆特工闯入张明渝在北京的住宅,强行将张明渝绑架至重庆。薄熙来两会期间在胡温眼皮下面的"大胆"举动,让中南海震惊。

重庆市人大代表张明渝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阐释了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73条的理解:无需任何法律手续,即可破门而入;抓人后,不告知家人。

国内外对"73条"的谴责

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其中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73条受到海内外强烈谴责。

纽约时报:"73条"的通过,中国迈向警察国家。CNN:中国全民96%反对的情况下"73条"被操纵通过。共同社:"73条"通过是绑架失踪合法化。明报:"73条"是一群外国人在表决通过,这是世界上最荒唐的事。

大陆部份全国人大代表,如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迟夙生律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等,也在个人微博上对此修正案表示反对。王明雯代表在微博写道: "强烈建议取消监视居住中关于'指定居所'的规定。理由是因其没有类似于规范看守所侦察活动的规定,可能给刑讯逼供提供场所与条件,非常危险。完全可能导致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及非法证据排除所作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

"73条"条款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张明渝微博:"被73条"的日子

"因我在去年人代会上实名举报翁振杰贪污国资,被翁振杰勾结王立军对我打击报复。我不敢在重庆多待,长期住在北京。我当了5年政协委员,5年人大代表,有一定的常识,为了不犯忌,两会期间没和任何两会代表见面,没去任何部门交涉,没去任何标志性建筑,静等两会结束后再和律师商量"。

第一天,"3月7日下午, 4个重庆警察突然冲到我北京的家中,其中领头的警官是老打交道的"熟人"了,我趁上厕所的时间打电话通知了律师浦志强,可惜他的喉咙被"割"了。但顽强的浦大律用手机短信告诉了朋友们,网友的转发让我获得了短暂的自由。"

"我给警察们承诺了我不开新闻发布会,两会期间不反映情况,重庆警察就没限制我。晚7点我和我另一律师赵晓亮见面时,发现有渝B牌照的警车跟踪。一大帮网友、朋友陪我到12点多钟,以为没事了,我就回到家中"。

第二天,"3月8日早上6点半,有人连续敲门,我不明就里没有开门。半小时后又来敲门,我就问是谁,一听是个熟悉的女声,一物管经理说:'楼下漏水,我们来检查你家水管。'我就开了门,5个人闯了进来,我都不认识,其中一个穿着警服,很敌意地指着我桌上的4个手机说:'你是卖手机的呀?'我就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指着他的警号说:'人民警察,跟我们走一趟'。"

"下了楼,他们楼下还有4、5个人,我都不认识(后来知道是重庆维稳办公室的)。有辆面包车开着门,两个人把我往车上推,我用右脚蹬看车门(鞋底都瞪破了),我说我不上车,有事就在这里说。有一大汉跳进车里,把我往里拉,我喊了一声:'警察抓人大代表'。被他们拽进车里按在后排座上,那大汉就大搜身,把我兜里所有东西,包括手机全都搜走,有只钢笔,他们还把笔身扭开,检查是否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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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3/19/n3544304.htm人大代表自述被薄熙来从京绑架至重庆内幕-  美东时间: 2012-03-18 23:14:21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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