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北京东城区法院严重违法 阻律师为11名法轮功辩护

海外学员大型集会、游行,呼吁解体,结束迫害。(

东城区法院、检察院屡屡参与迫害法轮功,对被非法绑架的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当事人的律师提出无理限制,此举严重违背及规定、严重侵害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权。

据明慧网报导,北京地区许那、李宗泽、李立鑫、郑艳美、李佳轩、孟庆霞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前后被绑架,目前已由区检察院构陷到东城区法院。

日前,辩护律师的卷宗阅卷权遭到北京东城区法院无理限制。辩护律师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十一位当事人的律师须同时到场阅卷。同时东城区法院还对辩护律师阅卷提出苛刻条件,如:不许对当事人卷宗拷贝、复印和拍照,也不向辩护律师提供光盘、优盘等电子案卷。

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相关细节,请见《北京法轮功学员许那等11人被构陷到东城区法院》。

一、北京东城区法院严重违背法律及规定

北京东城区法院对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的限制,严重违背法律及规定:1.违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关于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之规定。

2.违背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规定要求“检察院、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电子化阅卷,允许刻录、下载材料”,“检察院、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阅卷提供场所和便利,配备必要的设备。”“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复制案卷材料,可以根据需要带律师助理协助阅卷。”

3.违背最高法院、司法部二零一七年十月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之规定,办法要求检察院和法院不得限制辩护律师阅卷次数和时间。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和法院要求许那等十一位当事人辩护律师同时到场阅卷,属于变相限制辩护律师阅卷次数与时间。

二、北京东城区法院严重侵害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权

阅卷权是当事人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师执业的基本权利之一。阅卷权受到损害,既侵害了律师执业权,又侵犯了当事人合法辩护权。

法律界众所周知的是,一件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合法保护,辩护律师能够翔实、仔细地全面查阅、复制、研磨案卷是核心与关键。北京东城区法院上述限制许那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阅卷的行为,是给当事人行使辩护权人为设置障碍,最终结果是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们集体查阅、草草看卷、不允许复制案卷材料等不正常的阅卷形式,客观上严重限制了辩护律师对办案过程中操作的发现与审查,将严重影响律师在法律公平的角度上思考和辩护,使律师在法庭上可能“盲眼”辩护,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也严重影响案件审判结果的公正性,为冤假错案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据悉,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同样存在限制当事人辩护律师阅卷的违法行为。有律师投诉无果。依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家属和律师依法保留权利。

三、北京东城区法院、检察院屡屡参与迫害法轮功

目前,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地处首都北京的东城区法院、检察院,理应积极响应,公平公正公开审理任何一起案件。但不知为何,东城区法院、检察院在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上,却阳奉阴违,以权代法,非法审理案件,屡屡制造冤案。

据明慧网报导,北京法轮功学员藏利珍因给一名顺丰快递员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快递员恶意举报,遭到当地派出所的非法抄家,后东城区检察院将其构陷到法院,辩护律师阅卷遭到拒绝,最终被东城区法院冤判。

另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至今,东城区检察院、法院参与起诉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多达十多人。东城区检察院主要涉案人员为检察官张莉,东城区法院主要涉案人员为白崇伟。

古话说:积恶有余殃。中共官场上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人比比皆是。今年“两会”刚结束,中央六一零副主任彭波落马,此前李东生、、张越等多位执掌公安部六一零权柄的高官落马。

不只是高官,一般职位上参与迫害者也是难逃恢恢天网,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前中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马立娜(女)在其住所坠楼身亡。马立娜生前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中共向来是卸磨杀驴,“文革”时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积极参与迫害他人,文革结束后畏罪自杀。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及时悬崖勒马,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停止迫害,为你和你的家人争取一个平安的未来。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连接:北京11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法院限制律师阅卷

WIN/MAC/安卓/iOS高速翻墙:高清视频秒开,超低延迟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来源:新唐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