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18年阶下囚的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长赵春涛

参与迫害的文宣官员厄运连连。(pixabay)

电视台台长赵春涛于2019年11月30日以受贿罪、故意伤害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本文梳理部分赵春涛除以上罪行之外,还犯下哪些不会被报导的罪行。

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赵春涛任电视台副台长,利用广播电视直播、转播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台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并配合中央电视台,拍摄诬蔑法轮功的视频,对法轮功进行妖魔化宣传,毒害世人。

赵春涛

赵春涛,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内凉城县人。自1997年6月,先后任内蒙古电视台副台长、台长;自2014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书记、台长(正厅级)。

播放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赵淑贞的通缉令

内蒙古电视台曾播放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赵淑贞的A级通缉令。赵春涛是主要责任人,以配合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

赵淑贞,原市石景山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原籍内蒙古赤峰,出身书香门第,她的父母和姐姐弟弟生活在赤峰市。

1999年“7‧20”之前,她和父母、两个姐姐、两个弟弟及弟媳等人都修炼法轮功,全家人健康、愉快。“7‧20”之后,全家多人遭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酷刑摧残。

赵淑贞因不放弃信仰于2000年被北京东城区景山派出所警察强制驱逐出北京,回到老家赤峰。她刚下火车就被当地警察招去审问,之后被迫流离失所。

因牵连到赤峰一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内蒙警方将赵淑贞视为“大案”人物,对其发布A级通缉令,在内蒙古电视台播放,并到其所有的亲戚家非法搜捕。

后来,赵淑贞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看守所、内蒙古女子监狱和监狱医院;曾遭受戴大脚镣、戴地环铐、关铁笼子、野蛮灌食等迫害。

出狱后,她在北京又两次遭绑架、非法拘留,导致她丈夫与她离婚,幼小的孩子一度失学、流离失所。

制造诋毁法轮功的假新闻欺骗民众

内蒙古电视台为中共掩盖迫害真相,制造“转化率百分之百”的虚假报导,欺骗民众(“转化”: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据明慧网2004年6月5日报导,2001年7月20日,内蒙古司法局人员来到图牧吉劳教所开会。当时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炼功正被铐在床上。

劳教所威胁法轮功学员不许在会上发言,还让一些在押人员冒充法轮功学员参加会议。会场上戒备森严,不时传出电棍的吱吱放电声。

当摄像头转向法轮功学员时,记者马上移开镜头,而那些冒充法轮功学员的在押人员使劲鼓掌捧场。随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播放虚假报导,说图牧吉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转化率百分之百”。

事后,法轮功学员对此事极力抗议,写信反映。劳教所自知理亏,不做任何答复。后来,当法轮功学员要求炼功时,劳教所将他们24小时单手铐在床上。二中队的8名法轮功学员被铐了一个多月。

诽谤法轮功文宣官员遭厄运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各省市地区文宣部门成了迫害法轮功的工具,编造谎言、煽动仇恨。不少参与其中的宣传官员厄运连连。例如:李东生,2000年7月,出任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2002年5月,被江泽民提升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2016年1月12日,因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非法所得100万元。

陈虻,原央视新闻评论部副主任、央视“东方时空”的主管,编导“天安门自焚伪案”,2008年初患上和肝癌,在经历9个月的折磨后,2008年12月23日,在北京肿瘤医院死亡,年仅47岁。

原新华社社长田聪明病亡,任职期间,参与迫害刊登诬蔑法轮功的文章,误导民众掀起对法轮功的仇恨。仅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新华网对法轮功的诋毁文章达522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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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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