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判囚20个月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周三(22日)早上在高等被判囚20个月,不获缓刑。法官指案件属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中相对较轻的一类,以30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曾荫权的良好品格及对贡献,扣减10个月的刑期。

至于第一项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无法达成裁决,需要重审,法官陈庆伟希望重审愈快愈好,控方估计重审需时20至25日;法庭暂定9月重审。

来源:联合早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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