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8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春秋综合报导)薄熙来公审在即,使薄案彻底曝光的王立军,也引起媒体关注。据媒体起底调查,王立军拥有20多个学术头衔,是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多所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兼职博士生导师,还是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 (法医)研究所特聘专家、教授,被德国警察学院、乌克兰政治学院等5所国外大学聘为客座教授。然而,这些学术头衔,却是血淋漓的几千条人命堆积起来的。
王立军的活体摘取器官试验研究“成果”
2003年5月至2008 年6月,王立军担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兼任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正是这个“研究中心”,做了数千例活体摘取器官的现场试验。该中心在大量试验数据的基础之上,作出《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的报告,专门介绍如何最有效地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2006年9月,这项研究被“中国 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并资助科研经费200万元。
据《辽沈晚报》消息,2005年6月9日凌晨5时,特派锦州记者来到了“研究中心”,现场目击“通过对注射死刑人员行刑的全过程”,记者描述现场“专家云集刑场如同科研实验室”。
据查,王立军所主持的研究中心“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课题组,其协作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锦州医学院、解放军205医院。
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谈到器官受体移植时说:“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也就是说,仅成立两年多的“研究中心”,已完成几千起器官移植。
根据大赦国际 的记录,在2000年和2005年之间中国大陆 死刑犯 的处决数量平均每年1616人。而死囚器官受“组织配型”、“冷缺血时间”、处决时间和地域等限制,利用率不过30%。
据中国器官移植网提供的统计,2003年中国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数字还是零,经过几年,2006年仅有22位死者家属同意捐出亲人的器官。
移植手术现场的供体大部份可能来源于法轮功学员
曾广泛报导强摘中国政治犯器官的美国《标准周刊》(Weekly Standard)记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表示:“王立军所谓的‘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既不是配备医疗车的处决现场,也不是进行器官移植的手术室。”
葛特曼说:“移植手术之前是否得到被摘取器官当事人的同意,这是完全无法保证的。充份证据显示,被害人可能是维吾尔族穆斯林、藏族佛教徒、基督徒,或是更大有可能的法轮功修炼者。换句话说,王立军因野蛮残暴而获得奖项。”
屡获殊荣的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共同撰写一份有关中国法轮功修炼者被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他们估计,在2000年到2005年的六年间,在中国境内进行了6万个器官移植手术,其中41500个移植手术,其器官来源于法轮功修炼者。
换句话说,在王立军主持“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期间,约三分之二移植手术的器官来自良心犯,其中大部份可能来自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乔高、麦塔斯和葛特曼等三人的数据,著名杂志CQ Global Researcher估计,从2000年到2008年,为了获取器官,超过62000名法轮功修炼者被杀害。
“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罪恶”: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专家们迫切想了解的是,在王立军的移植现场,被摘取器官时,那些人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专家们说,鉴于摘取前的药物注射,那些被摘取器官的受害人的心脏,在摘取当时,极有可能还在跳动着。
当一个被移植的器官是从活人身上摘下时,由于新鲜,器官受体的排斥率也比较低。麦塔斯说:“来自脑死的器官比较容易变坏,但是,若经由药物注射,让人活着,随后摘取的器官可以保存较长的时间。”
2009年底,追查国际公布了一份令人震惊的警察证词 ,一名持枪警察说,他亲眼目睹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全过程。这名证人同时揭露,他在为锦州公安工作期间,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必须斩尽杀绝”。
证人在同追查国际的对话录音中称:“不打任何麻药,刀在胸脯上,手一点也不抖,直接戴着口罩拉出来。当时我们一人拿一把手枪在旁边站岗,这个时候已经拉开了,然后她就嗷的大叫一声,那个女人 就嗷……大叫一声,说“法轮大法好”。
这个时候,那个医生、军医犹豫了一下,然后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们的领导一眼,然后领导点了一个头,他还继续把血管……先摘的是心脏,然后再摘的是肾。当心脏的血管剪动一下,她就进行抽搐,非常可怕的,我给你学下声音,反正我也学不好,撕裂的撕裂的那样式的,然后就啊啊……就一直张着大嘴,睁着两个眼睛,张着大嘴。哎呀……我不想再讲下去了。”
http://www.bannedbook.org Email订阅禁闻
本文标签:人权, 公安局, 加拿大, 大纪元, 律师, 德国, 政治, 李昌, 死囚器官, 法轮功, 法轮大法, 活摘器官, 王立军, 美国, 薄案, 薄熙来, 薄熙来公审, 警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