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安徽省界首官员为搞政绩逼的民不聊生

界首市主要领导政绩观畸形,对中共作出的大力整治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形象工程进行整治的决策,本着不敬畏、不在乎、装样子、喊口号,巧立名目,欺上瞒下。热衷于大拆大建,搞各种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对外宣称改造形象,实际行贪污受贿之实。由于大肆拆迁,人民的生活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倒退返贫,生活变得及其困难,百姓民不聊生。

界首市政府和所辖的颍南办事处主要领导面对畸形政绩观的诱惑,急功近利,对中共脱贫攻坚的部署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涸泽而渔。他们跨越底线,完全不顾及农民的死活。为使荣老家、饶吕等贫困村脱贫,对贫困村进行整村拆除,对其他村的贫困户也是采取将其拆除的做法,完成所谓的脱贫任务。这样一来,既完成了中共的脱贫攻坚任务,又抢夺了农民的土地,一举两得。由于政府对征地拆迁农户和贫困户不给于妥善安置,贫困农民居无定所,房屋被拆迁、耕地被征收,无生活来源,重返贫困。

界首市政府为追求“高,大、上”,强行征收段楼、曹营、饶吕、吕楼四个自然村共5000多亩良田用来建设高铁广场,并建设6条100多米宽的道路,总投资5.4亿元,并将上述四个自然村进行整村拆迁,致使四个自然村 5600多农民的楼房被强拆而居无定所,生活陷入恐怖和水深火热之中。造成这么多农民无房可住、无地可耕,缺乏生活来源,陷入举步为艰的地步。

界首市政府和颍南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在利益和政绩的诱惑下,完全不顾广大群众的反对和基本生活条件,为搞“形象工程”打造颍南新区,大肆拆迁房屋、滥占滥用耕地,对所辖的七个村,共一万五千多户房屋(其中90%的房屋是楼房)进行整体拆迁,大批的楼房被拆除,目前造成2万多人无家可归。特别是被拆迁的王方自然村,该村村民贷款办了106家家具厂,从事生产批发家具,通过他们的智慧和辛勤劳作,已形成远近闻名的生产批发家具的集散地,生意红火,辐射周边200多公里,解决贫困人口就业近万人,每家生产家具村民年收入二三十万元。如此规模的民办企业,被政府无情拆除,群众哭诉无门。

界首市颍南办事处太和社区和福通社区,两社区所辖的范围就是四条主街(分别是牛行街、裕民街、大桥南路、福通路)范围内的区域,这四条街始建于1999年,当时是经界首市政府规划后,广大居民经历了多次拆建、饱受了极大的经济压力和建房的艰辛,才形成今天界首市沙河南岸的主,承载着界首市区三分之一的商贸经营,其中颍南牲口行是全国四大行之一,每年的牲畜物资交流大会吸引全国各地客商,热闹非凡,几千户居民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 可由于政府打造颍南新区,他们的房屋和商铺被拆迁,广大居民失去生活来源,从而进入四处流浪的行列。

房屋是农民一生中最重要的财产,是一生甚至几辈人的归宿,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来源。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是他们全部家产,是生命线,是最不能逾越的红线。 而农村中大多数的农民用一辈子的积蓄盖房子,甚至用一生的时间来偿还盖房子的借款。安身立命之地被拆掉,其生活必然雪上加霜。政府官员为如期完成拆迁工作,利用农民的软弱、缺少法律保护意识的特点,动用专门的拆迁公司实施强拆。将农民的用电、用水来源全部切断,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活,农民不得不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和家园。

仅界首市颍南办事处王方自然村就有4人因不愿拆迁而被逼自杀,他们分别是石文亮的母亲、石文华夫妇、石可利。由于政府对征地拆迁农户不给于妥善安置,被拆迁的许多老年人,因租赁不到房子住(因房主害怕他们年纪大别死在自己房子内)而抑郁生病死亡。 年老体弱者因拆迁无房居住,生病去世的数以百计,精神脆弱者承受不了祖祖辈辈耕作的家园和几辈人心血被毁的后果终日郁郁寡欢。政府急于搞拆迁和形象工程,不仅没有改善当地农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反而加深了农民苦难。

界首市市政府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跨越耕地红线,将万亩良田建成了万亩森林,对外宣称改造城市形象,行贪污受贿之实。

界首市政府和颍南办事处主要领导欺上瞒下、巧立名目,不顾广大群众疾苦,以棚户区改造和景观带建设为名,大肆拆除农民房屋。界首市政府向上级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幌子,把阜阳市授予小康村的曹庄村整村进行征地拆迁,1000多家的小洋楼被拆掉,造成群众流离失所。同样,界首市政府打着修建界临河景观的幌子,向上级报告把界临河两岸100米范围内的附属物进行拆除,可实质上却把界临河西岸100米之外的荣老家村、饶吕村、吕楼村进行整村拆除 ,造成三个村的1500多户农民无家可归。

界首市政府与民争利,大肆拆除农民房屋,政府以低价每亩39800元的价格征收土地后,经挂牌高达数十倍的价格出让。引进开发商搞商品房开发,拆迁房屋的价格是每平方米限额内2650元、限额外的580元。而界首市的房产市场价每平方米均价在6000至7000元,要拆迁户以高出补偿价3至11倍的价格去买开发商的房子,对征地、拆迁的农户也不给予妥善安置,致使原本是小康生活的广大农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界首市政府和颍南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人性缺失,搞大拆大建是急功近利的表现,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敏感时刻,镇江市公安局以自己无过错为由给蒋湛春作出信访答复意见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9月1日,本网获悉:正在北京上访的江苏访民马玉珍,今天接到邻居转来的由镇江市局作出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图片,在答复意见中称自己没有过错,蒋湛春(马玉珍丈夫)反映的与事实不符,尤其是关于马玉珍的情况,是因为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经马玉珍同意而安排住在宾馆。

从镇江市公安局作出的镇公(信访)答复字[2019]009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来看,蒋湛春主要反映的是三件事情,第一件是自己在2009年9月到北京伸冤,被辖区的四牌楼派出所副所长非法拘禁在宾馆,指使社会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事件,第二件是马玉珍在2014年到北京上访,被辖区派出所警察接回过程中发生殴打流产事件,第三件是马玉珍在2015年被非法拘禁事件,及之后被送事件等。
对镇江市公安局这个时候出这个答复意见,马玉珍认为这个答复意见很可笑:首先副所长王振打蒋湛春的事件,当时蒋湛春被送到医院,在医院里面我们还拍了照,当时我在医院还被打,还在医院报的报了警。关于我不是怀孕,我在北京就是因为因为怀孕,这个都有裁定书确认了的,他们竟然说没有怀孕,没有殴打。2015年七月份把我和孩子关在宾馆两个多月,如果是自由的,为什么两个多月不能回家?我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当时就是为了逼我做口供,把老三老三两个幼儿送到孤儿院,然后一个星期回来,还是得了到医院住院。

镇江市公安局答复意见涉及的三起事件,时间跨度整整十年,起码说明这些蒋湛春反映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也没有否定要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但问题是显然没有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

既然镇江市公安机关有意愿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就应该实事求是来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在临近“十一”的敏感时刻作出自己无过错的答复意见,无疑有激化矛盾的嫌疑。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活在人间地狱中


界首市非法行政系列报道之一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活在

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的徐会东和何逢阳依靠他们上面有关系,将安徽省当成他们俩的外交部,将阜阳市政府等部门当成他们的聚义堂,他们对界首市人民任意欺凌、胡作非为。徐会东、何逢阳讨厌中共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官商合作,他们指令下属自订规矩,采取流氓手段,残害界首市人民。

一、拒绝执行中共国家的政策法规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条例》,到现在还没有在界首市政府实施,界首人民向市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何逢阳都推给其下属去应付。如丁玉喜向界首市政府公开征收的信息时,其推给颍南街道办事处来忽悠,颍南街道办事处当然是不答理丁玉喜的(见附图1)。

2011年1月19日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明确规定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要依法进行,而徐会东、何逢阳采取流氓手法将人民的合法房产非法强拆、非法定为险房强拆、定为非法建筑强拆,下面举三个事例说明。
二、非法强拆丁玉喜唯一住房,逼死丁玉喜的父亲丁相才

2018年6月23日,徐会东、何逢阳指使界首市公安局、市容管理局、、颖南办事处、太和社区干部,组织100多名打手,带着二辆120救护车。在没有任何法律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将丁玉喜家未经评估、未给分文补偿、也没有给丁玉喜家老少进行安置的房屋进行暴力违法强拆。警察拉起警戒线,歹徒强行破门而入,群众比喻很象当年的日本兵。他们对年过七旬的丁相才等进行威胁恐吓,并将丁相才强行拉出。暴徒们强行拆除了丁玉喜家的合法房屋,抢光了丁玉喜家的全部财产。丁相才被折腾的发生高血压入院,连续治疗数月,后不治而亡!

丁玉喜拿着1995年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起诉到法院,何逢阳却无耻的说丁相才25年前花高价买到的国有土地是集体土地(见附图2、3)。

三、将银家崭新的五层新楼捏造成险房强拆

2019年7月23日自称是界首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赵金柱,向李家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命令李白银家自行拆除房屋。7月24日9时多开始,大批暴徒开始盗抢李白银门市部中的商品,李白银两次向打110求救,界首市公安局拒绝出警。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批暴徒不但抢李白银家的财物,还毁坏李白银的房屋。李白银在7月25日再次打110求救,界首市公安局仍拒绝出警。最后眼睁睁看着数十万元的商品被洗劫、房屋被毁灭。参加该起恶性违法犯罪活动的暴徒有界首市解放社区的闫玲玲、邢凤侠,还有西城办事处的徐鑫等。

李白银事后申请界首市应急管理局公开认定其门市部是险房的事实依据,该局答复:赵金柱不是该单位的人员。并说应急管理局不知情,公章也不对。以上的发生的事,是人能做出来的事吗(见附图4)

四、将石勇奇有营业执照的家具生产厂定性为非法建筑进行强拆

石勇奇已经合法生产家具10多年了,他家生产的厂房在这次的拆迁的范围内。因为官方仅补偿他家70万元,不及成本的5分之一。他找到了北京的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律师保证可以帮他要到150万元以上,石勇奇信以为真就交了10万元的律师费。没有想到律师仅帮他家打了个电业局停电违法,不但没有一点作用,还得罪了官方。惹恼了徐会东、何逢阳后,就将他的厂方定为违法建筑进行强拆(见附图5)。

从上以事实看出:界首市人民生在的红旗下,实际却活在人间地狱中。

受害人丁玉喜的手机:13645589777
受害人李白银的手机:18955857969
受害人 石勇奇 的手机: 13349286518

300多人政府门前下跪也影响不了黑社会

群众多次举报信阳市息县关店乡吕湾村的是20多年的老黑社会集团头目,2019年7月下旬,四名群众实名联名的材料转到息县公安局后。吕本金的长期保护伞息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焕坤指使关店乡派出所所长张某,亲自找所有的举报人和受害人调查。张某将询问的笔录和审问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黑社会的头目吕本金,吕本金再找被调查人员一个个质问。吕本金根据张所长反馈的情况找到了实名举报人吕世国、吕世贵、吕本群个人,叫他们不要再告了,并承诺以后对他们好一点。

黑社会头目吕本金是向曹贵海行贿60万元、乡副书记余有发15万元买到吕湾村村支书的,75万元是由吕本金的妹夫袁辉亲自分别送给以上二人。袁辉家住关店乡街上,是关店乡政府的包工老板,平时工程利润是曹贵海得70%、袁辉得30%,因为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袁辉在2019年3月份的喜宴酒会上,酒后炫耀他和曹贵海的关系,他夸自己能把持各个村的村支书、村干部人选,去年张湾村村支书张立威、中心寨村、前立村等都是他一手操作的。

投资总是讲究回报,为了捞回成本,吕本金的眼睛盯上了本村有点效益的红薯基地老板吕本茂。2019年7月30号早上五点多,吕本金叫上海的二个儿子(绰号小兵、老干)到上海吕本茂的家中,向吕本茂老婆发出死亡威胁。他们命令吕本茂马上回来上海来,不能在吕湾村的老家呆了,想要多少钱向他们兄弟俩说一下,不回上海,他们要拿刀砍吕本茂全家。

在吕本金1993年至2001年11月26日任关店乡吕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吕湾村形成家族黑恶集团,把持吕湾村的内外事务,谁敢反对就打谁。

1999年7月,在得知吕世青参与举报其贪污计划生育滥罚款、乱收费,吕本金指使以上五个人,在刘兵付后面的路上堵住了吕世青进行暴打。吕世青被打得顺嘴吐血,在床上睡了二个多月。

1995年5月左右,有人在吕湾村的桥南头张贴告示:揭露吕本金的老婆陈金萍和乡党委副书记周文平勾搭成奸,周文平才支持吕本金贪污计划生育滥罚款、乱收费、贪污省财政厅拔的20多万元建教学楼款、卖村道的林木款等。在怀疑是吕世国写的告示后,吕本金就亲自带领以上五个人伙同吕世地,在吕湾村桥南头堵住了吕世国进行暴打。吕世国被打得在家里睡了半个月左右不能下床。

1999年6月,在得知陈红参与举报其贪污计划生育滥罚款、乱收费、村委会账目混乱等,吕本金指使以上五个人,闯进陈红的房屋内进行暴打。

2001年12月,在得知周宗保是参与举报其违法问题的人,在吕本金母亲死后,周宗保并没有到吕本金家去送礼为借口,吕本前和吕本金的儿子小兵,在吕湾村小学校后面的公路上拦住了周宗保进行殴打,并公开质问周宗保为什么敢不去送礼。

2000年10月,员、退伍军人常世富为村民说了一句公道话:不应该乱摊派、乱罚款、乱打人。吕本金得知后找派出所所长谢焕坤指派派出所多名人员,在常世富侄子常军家的门口找到了常世富,将常世富打的鼻青脸肿,眼睛肿的看不见人,在床上睡了半个多月。因为是公安派出所的人直接打的人,常世富也只能贪冤受辱,不敢报警,也不敢要医药费。

1998年,吕本金在得知丁学萍的丈夫吕本常参与举报吕本金贪污计划生育滥罚款、乱收费、贪污省财政厅拔款、卖村道的林木款等后,吕本金指使以上五个人,闯进吕本常的家中进行暴打。

吕本金在村里借村委会的名义,依靠以上黑恶势力为助手,借助乡党委周文平、公安派出所所长谢焕坤(现为息县公安局副局长)势力欺压村民,榨取村民的血汗。

在相关部门的保护和支持下,该家族黑恶势力发展到任意收钱、任意借口打人。息县关店乡吕湾村村民在走投无路情况下,300多村民于2001年11月26日坐着拖拉机,打着“村支书吕本金贪污犯”、“贪污各项款项几百万”,到息县县委、县政府门前一齐跪下,要求退还敲诈村民的血汗钱,依法处理吕本金黑恶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对门前走投无路的村民,面对黑恶集团的犯罪事实,息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人经过核实清楚后,于当天夜里11点,由息县政府主任李甫代表县党委、县政府作出处理意见,建议关店乡党委、政府撤销吕本金村支书的职务。关店乡乡长郑继保不得不在处理意见上写下了“我同意李主任等领导同志的意见”,撤销了吕本金的村支书职务。

在村民不断要求追究吕本金贪污犯罪的情况下,县纪委派纪委工作人员薛毕朝为组长的工作组和村民代表一起查帐。经查,吕本金贪污各项款项数百万元。吕本金见势不妙,一个多月后就跑到上海去躲藏了起来。村民追到乡政府找到郑继保,要求依法处理吕本金贪污犯罪行为,郑继保以吕本金失踪了,公安也找不到人了为借口,进行推诿。吕本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派出所所长谢焕坤保护下被冷冻起来,在谢焕坤高升到息县公安局副局长以后,吕本金才时而敢回家走走。

在中共扫恶除恶、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关键时期,谢焕坤利用自己是息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权力,又将黑恶集团的头子吕本金从外地请了回来,并在乡党委书记的帮助下顺利的担任了息县关店乡吕湾村村支部书记,对2001年经县纪委、乡党委、村民代表清查贪污数百万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再追究。息县公安局和息县关店乡党委是直接和中共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对着干,挑战中共的方针政策,使当地人民又回到水深火热之。

2019年8月4日星期日

福建屏南陆惠平一家三口被破坏生产经营罪二审 林洪楠律师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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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

法轮功反迫害二十年 正义力量汇聚

文:唐恩 来源:正见网

学员反迫害将届二十年之际,随着真相的广泛传播,魔消道长之势日益明显。近期欧美诸多正面发展,代表了世人逐渐觉醒,中共已无法掩盖它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全球力量汇聚,拨乱反正之期指日可待。

世人觉醒 追凶究责

今年五月,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被告知,美国将更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且不局限于直接参与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体迫害政策、下达命令以及协同者。

五月底,正式发出《通告》,请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立即行动,更完整的收集、整理和向明慧网提交迫害者名单,包括迫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资产的信息,以便定位迫害者。

六月十七日,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第一个“独立人庭”终审判决:中共持续从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证据确凿,无可置疑地犯下反人类罪与酷刑罪,法庭认定中共是一个犯有反人类罪的政权。

“独立人民法庭”这一判决震撼人心,尤如一把利剑,揭穿了中共迷惑世人的假面具,将其魔鬼恶行曝光世界,“独立人民法庭”终审判决将让世界各国政府乃至国际法庭直接采纳,被视为清算中共活摘罪行的国际大审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例如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2018年世界宗教自由人权报告》的发言中,即提到了“独立人民法庭”首次听证的判决。

七月八日,蓬佩奥宣布美国国务院成立天赋权利委员会(Commission on Unalienable Rights),该委员会将“对世界上不可剥夺的权利进行最深刻的审查”,这些人权将根植于美国建国原则和《世界人权宣言》。

七月十日,美国副总统彭斯呼吁继续倡导世界各地的宗教信仰自由,并敦促中共必须改变其迫害宗教政策。

七月初是瑞典一年一度的政治周(Almedalen),瑞典国家电视台公布了当地法轮大法学会已经将中共驻瑞典桂姓大使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美国政府。理由是该大使在瑞典输出迫害,在瑞典媒体上造谣抹黑法轮功,是主动积极参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权迫害者。

中共面临分崩离析,走向穷途末路,大量的中共各级官员准备移居海外,想给自己留退路。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早已广为人知。如今,美国政府对迫害者拒发签证、禁止入境,相关人员必感受到威慑。从人民法庭定罪、《通告》究责,国际社会将持续抵制参与迫害的恶徒。

二零一六年,美国通过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川普总统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制裁十三名侵犯人权者,这一数字其后又增加。美国财政部声明将继续采取果断有力??的行动,对那些侵犯人权、实施腐败、破坏美国理想的人追责。继美国实施《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后,欧盟和瑞典等国也开始审议相关立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动用一切媒体、司法、军警、特务、党政、外交,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包括非法关押、洗脑、毒打、电刑、强奸、强迫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迄今至少有四千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难以计数的无辜公民被绑架进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与精神病院,被迫害致伤残、失学、失业、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得道多助 国际声援

从二零零二年以来,江泽民及罗干、周永康、薄熙来、夏德仁、赵致真、黄华华等六十名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遭到刑事控告其触犯“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迄今已有三十四国超过三百万人要求法办江泽民。三百万人的义举标明,世人采取了实际的行动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反制中共破坏“真、善、忍”普世价值。无论从历年美国国会与国务院的报告,从联合国人权大会年度报告,或从国际社会与主流民意,都指出制止迫害是世人的一致愿望。

由于法轮功学员长年坚持讲真相,彻底曝光了中共的欺世谎言和迫害罪行,十多年来国际社会包括美国、加拿大、欧洲、与台湾议会已数十次提案,屡屡针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发出正义呼声,如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美国国会以四百二十票全数通过188号决议,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同年十月二十四日,加拿大国会众议员表决,全体一致通过声援法轮功的动议案;二零零四年十月四日,美国国会一致通过304号决议案,参众两院决议要求中共应该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并释放所有在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澳洲参议院通过了170号动议案,重申澳大利亚对信仰自由的承诺,保证澳大利亚公民有修炼法轮功而无须惧怕遭受骚扰的自由。

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活摘学员人体器官一事最为惨烈。在江氏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与“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下,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令人发指的恶行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进行器官买卖牟取不法暴利,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受到联合国、美国国会、欧洲议会高度关切。随着多项证据在全球大量曝光,引起了各界的极大震动与关注,越来越多国家的国会议员相继对这种人神共愤的罪行表示愤慨与谴责。已颁布相关立法的国家,包括以色列、西班牙、意大利、挪威和台湾等,在阻止其公民从中国非法获得器官方面,已有了显著成效。

国际社会要求“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呼声成为风潮,也标志着这场迫害正走向尽头。二零一六年六月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全体通过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释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停止强制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美国联邦众议员达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发起《第932号决议案》,声援中国民众退出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这项决议案已提交给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

古德云:“善恶有报,如影随形”,所有迫害走在神路上修炼人的中共官员与其追随者,自己难逃法网,还殃及家属跟着受害。如今,美国政府更严格审核签证申请、对迫害人权者拒发签证与拒绝入境,恶人气焰势必受挫;协同迫害法轮功者,将身陷这种不光彩且难堪的处境,到处碰壁。 《通告》追凶究责,更将震慑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之徒,使那些违反国际人权法律者难逃法网。

无论是拟定政策的首恶之徒,或执行命令的从犯帮凶,最后必将在良知的谴责、法律的审判与严惩中偿还其罪恶。奉劝行恶者不要再助纣为虐,快快悬崖勒马,为自己和家人赎回未来。迄今在大纪元退党公开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人数已逾三亿三千万,天灭中共在即,作恶者应唾弃邪党,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赶快“三退”才是明智保身之举。祝愿更多的人们能秉持良知,站在正义与善良的一方,凝聚全球力量,共同让这场迫害早日结束。

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

面对骚扰,请记住:“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禁止即可行”

文:四川成都 来源:正见网

自1999年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以及街道社区人员在所谓的敏感日,如以两会、“四二五”、“五一三”、“七二零”等为借口,对的骚扰不断。而大多数学员不懂法,法律意识不强,对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政策以及自身的权利都一无所知。

由于被迫害多年,遇到骚扰就处于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消极承受。还有个别学员总是把自己摆在被迫害的位置上,见到他们就觉的心虚,甚至好像矮人一头,对执法犯法的警察还心存余悸,对街道社区人员上门骚扰也胆胆突突。因此,面对骚扰往往不知从何下手,不知从法律角度如何应对。正如中共邪恶的官员对王永航律师说:“法轮功的那些老头老太太我们不怕,我们在乎的是你这种懂法律的人。”也就是说, 邪恶非常害怕我们运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否定它们所有针对迫害法轮功制定的法律条文,通过学习明慧网及正见网发表的相关文章,下面谈一点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粗浅认识。

说起法律,很多人想到的就是繁琐的条例,堆积如山的词汇,产生一种畏难情绪。我们从掌握最基础的法律知识开始反制邪恶骚扰,把它简化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和“法无禁止即可行”。

面对骚扰,明慧网一篇文章总结了一段话,简明额要,切实可行,请切记:“遇到警察及街道社区人员上门骚扰时,即使大法弟子不知道有哪些法律,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规定,但一定要知道:他们的任何要求和行为都要有,请他们出示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他们就是违法。”也就是“法无授权即禁止” (又称“法无规定不可为”)。

面对骚扰者具体操作如下:
法轮功学员首先要记录下来人的身份。一旦记录了来人身份,来人就有所顾忌,不敢妄为。“请问,您是谁?那个单位的?请出示一下工作证。”此时可以用笔或者录音记录名字、警号等。因为警察执行公务都需要二人以上,所以此时可以记录二人的工作证。

如果对方收回工作证、不允许记录,就告诉他:“我有权利知道是谁在执法,以便行使法律监督权。”如果对方还不允许,就告诉他:你不按照程序执行公务,我拒绝接待。

坚持记录完之后再提问:“你们这一次是谁负责?”有的说是上面叫我们来的。那么就问:上面是谁?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职务?

再问,你们“来做什么?”说了他们要做什么,就问:你们的这个要求和行为有法律依据吗?若没有法律依据、不遵守法定程序,如警察随意传唤去派出所问话、随意登门询问法轮功学员是否炼功?采集个人信息:包括、住址、证件、私家车、QQ号和微信号、个人信仰等私人敏感信息、要求拍照、索要身份证明等等行为全部是为违法行为,因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当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警察不得肆意扩张权力,更不得以公权力来侵犯公民私权利,否则就是违法。同时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如果以什么内部规定、红头文件、行政命令等作为借口,大法弟子可以要求拍照,那不是法律依据,而是违法证据。因为,《立法法》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对于公民权利(私权利)来说,从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的角度上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人们就可以做,而且是一种天然的权利。即“法无禁止即可行”如果法律没有禁止公民享有哪项权利,那么每个公民就当然的享有该项权利。因此公民的权利除了“法定权利”如宪法、等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如“肖像权“、“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等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没有规定的大量权利(称为“自然权利”),如拒绝各种非法骚扰的权利等等。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这种违法行为,因为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信仰不属于治安问题,不属于派出所警察合法公务范围,更不属于街道社区合法公务范围。居委会只是个群众性自治的组织,不是权力机关。派出所尚且没有上门随意登记个人信息的权力,街道社区居委会更没有这样的权力。因此,这种上门骚扰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被骚扰者应正念抵制骚扰的行为并慈悲的对其讲真相,若他们硬要一意孤行,可以向、公安督察等部门控告、投诉他们的违法行为。被骚扰者除了正念抵制,慈悲的讲真相外,并应站在法律的角度,指出他们这种行为的非法性、危害性和严重性,促使他们及时醒悟,停止作恶,达到了震慑邪恶和挽救众生的目地。

正法進程推到今天这一步,大法弟子都应该成熟了,不应该再消极承受,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人间的法律反制邪恶;同时用法律叫醒骚扰者的主意识,使他们接受真相而避免被淘汰,从而挽救他们。

在此感谢在明慧网及正见网发表相关文章的同修们。

2019年7月14日星期日

孙东洋一审刑事判决书

简介

河南省新密市
刑事
(2019)豫0183刑初224号
机关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人孙东洋,男,1998年3月4日出生,汉族,高中肄业,住河南省新密市。因涉嫌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18年11月12日被新密市公安局,于2018年11月15日被新密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9年3月21日被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于2019年4月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郑来有,河南开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新密检公诉刑诉〔2019〕1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东洋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庆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东洋及其辩护人郑来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被告人孙东洋在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青屏苑二期19号楼1202号家中,使用家中电脑通过租用境外(美国、日本)服务器创建网站,非法在网站上出售“”程序账号及引导使用教程,有486人购买孙东洋出售的“翻墙”程序软件账号,借助该软件运用通讯加密和混淆技术手段,绕过和突破国家对国际互联网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系统),可以访问被国际互联网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屏蔽和过滤的及其他互联网应用、服务,以每人每月7元、3个月人民币20元、6个月人民币40元、12个月人民币80元标准通过支付宝或者QQ红包方式收取费用。经统计,孙东洋通过出售“翻墙”程序软件账号直接获利87704.05元。到案后,违法所得已退缴。2018年11月12日,孙东洋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案。

为支持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被告人孙东洋的供述及辩解,证人周某、陈某1、丁某、陈某2、孙某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搜查证及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检查笔录,退赃证明,追缴物品清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同步录音录像说明,鉴定意见,到案经过,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等证据。依据以上证据材料,公诉机关提请本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追究被告人孙东洋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孙东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被告孙东洋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孙东洋具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1.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其本人愿意认罪认罚;2.案发后其家属退还违法所得87704.05元;3.被告孙东洋系初犯。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被告人孙东洋在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青屏苑二期19号楼1202号家中,使用电脑通过租用境外(美国、日本)服务器创建网站,非法在网站上出售“翻墙”程序软件及使用教程,先后向486人出售“翻墙”程序软件。该“翻墙”软件用通讯加密和混淆技术手段绕过和突破国家对国际互联网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系统),购买者可访问被屏蔽和过滤的境外网站。孙东洋通过支付宝或者QQ红包以每人每月7元、3个月20元、6个月40元、12个月80元标准收费。经统计,孙东洋出售“翻墙”程序软件获利87704.05元。2018年11月12日,孙东洋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被告人孙东洋家属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查证属实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孙东洋供述,证实其因售卖“翻墙”软件、账号、发布如何翻墙教程被传唤到新密市公安局。“翻墙”是利用代理软件或者VPN,避开或突破国内互联网防护措施浏览境外网站。代理软件可以让某个应用程序连接代理服务器,实现访问境外网站或者应用的目的。VPN可让电脑连接到VPN服务器,使计算机内任何应用都可连接到境外服务器。其在家中电脑操作,通过之前注册三个境外网站售卖。客户先付款,其给客户邀请码,客户登陆puleng.pw网站用邀请码注册,成功后会得到一个翻墙使用的账号和密码,在网站下载软件“SSR”。客户在翻墙软件SSR上输入账号、密码就可访问境外网站。2015年其在网上跟着教程学习,后来学会搭建代理软件技术,2016年4月开始在境外网站购买服务器、注册两个网站,尝试着搭建代理账号。其购买的服务器是在美国和日本的网站上购买的。注册三个网站:第一个域名是puleng.pw,中文名字叫扑棱网,2016年4月开办的,租用的服务器在美国,主要下载翻墙软件和售卖代理账号。第二个域名是doub.io,中文名叫逗比根据地,2015年5月开办,租用的服务器在日本,网站内容主要是如何使用翻墙软件教程。第三个域名是softs.wtf,中文名叫逗比云,2016年开办,租用的服务器在美国,主要提供下载翻墙代理软件服务。目前正常运行的是第一个网站,后面两个网站经常被封。其为方便网友寻找新域名,陆续买了25个左右域名,网站名称没改变,域名后缀经常换。扑棱网一直都是其负责管理维护。后两账号因网站内容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被网络安全部门发现并屏蔽。扑棱网主要是售卖其搭建的代理账号和下载代理软件,逗比根据地主要是翻墙教程,逗比云主要是提供免费下载代理软件服务。客户需要代理账号是通过支付宝账号和QQ红包收款。其支付宝账号是for×××@qq.com,QQ号是17×××40,绑定的是邮政储蓄银行的借记卡,卡账号后四位是6986。收费标准是7元1个月,20元3个月,40元6个月,80元12个月。目前使用有480多个代理账号。代理账号都存在电脑D盘网站文件夹内存放。客户付费后如果不会使用,其会以文字方式教他们,或者直接远程协助他们装好。搭建的账号可以正常使用。刚开始在QQ群、百度贴吧、博客里打广告,其会按照流程给客户讲解,或转载“逗比根据地”教程给客户。目前客户数量跟账号数目差不多,信息都在电脑上存着,都是QQ号或者邮箱。两年赚了8、9万元钱,电脑D盘上存有收支情况。赚的钱都用于买家具、还房贷、日常生活花销。

2.证人周某证言及支付记录,证实其使用一种翻墙软件浏览境外youtube、INS、Tumblr网站。2016年7、8月份左右,其在百度贴吧看到一个帖子,上面有卖“翻墙”软件信息,帖子有个QQ群,其加到QQ群里,联系到售卖“翻墙”软件群主,根据群主在群里公告,复制公告上网址链接,在网站下载一个图标类似于飞机的SSR翻墙软件进行注册,完成后充钱,就可登录境外网站浏览境外网站上的信息。加入的QQ群号:48xxxxx69,群里有460人,平时群里都聊怎么使用“翻墙”软件。“翻墙”软件收费是一个月7元,100G流量,2016年7、8月到2018年11月左右,中间充了近200元钱,通过第三方支付即充值卡充值;另一种是支付宝支付。群主昵称是(*东洋),账号是:for***@qq.com。其支付宝账号是135××××1139,昵称:不是一只好猫,其给对方付款时,对方要求备注qq邮箱,作为购买凭证。

3.证人陈某1证言及支付记录,证实其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大概2018年初,其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发信息转让“翻墙”软件,按他发的链接和账号密码登陆,浏览境外网站,他给的账号有几天余额,到期后看到网站提示让加QQ号群付费。其找到群主跟他私聊问他怎么使用,他告诉付费账号,让每月用支付宝付7元,充钱可登录境外网站浏览。SSR翻墙教程是网站上的一个教程,根据教程提示使用。翻墙软件一个月7元,通过支付宝充有9次将近63元钱。支付宝账号是:132××××2246,昵称是:man7d。群主支付宝昵称是东洋(*东洋),账号是for***@qq.com。其QQ邮箱号是149×××@qq.com。

4.证人丁某证言,证实大概2016年时其通过网上搜索“翻墙”软件工具,加入QQ群,群主称要先登录网站注册,每月付6元,开通会员后使用。SSR翻墙软件上有类似教程,其根据教程提示使用。网站名字叫逗比根据地。2018年底时发现不能使用。翻墙软件的账号是QQ邮箱100×××@qq.com。SSR翻墙软件一个月收费6元,后变成每月7元钱。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SSR翻墙软件群主。群主支付宝账号昵称是东洋(*东洋),账号:for**@qq.com,其支付宝账号是137××××2976,昵称丁某。

5.证人陈某2证言及支付记录,证实其在境外网站上youtube、谷歌网站、学术论文等。2017年3、4月,其在一个论坛“G+”看到有人发布关于“翻墙”软件信息,有一个叫逗比根据地的博客有链接、使用教程、一键安装脚本、QQ号,都是关于怎么使用翻墙软件的,其点击链接注册会员。每月支付6元,其付费后按指导操作浏览境外网站。其翻墙软件账号是136×××@163.com,开始使用每月付6元,后成每月7元钱。2017年3、4月到2018年11月左右,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备注邮箱账号。对方支付宝账号17×××**@qq.com,昵称东洋,其支付宝账号136×××@163.com。

6.证人孙某证言,证实其儿子孙东洋2013年左右在新密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之后一直在家,整天玩手机、电脑。

7.照片,证实被告人孙东洋在QQ群售卖“翻墙”软件的情况。

8.退赃证明、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追缴物品清单,证实案发后被告人孙东洋家属已退缴赃款共计87704元。

9.鉴定意见,证实经鉴定,“ShadowsocksR”程序软件通过已配置的12个境外互联网服务节点,运用通讯加密和混淆技术手段,绕过和突破国家对国际互联网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借助该程序软件可访问被屏蔽和过滤境外网络及其他互联网应用、服务。

10.勘验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证实侦查人员对孙东洋住处进行勘验、搜查,发现孙东洋犯罪时使用的台式电脑、魅族手机,并予以扣押。

11.检查笔录及照片、统计表,证实侦查人员对涉案电脑固态硬盘检查,发现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孙东洋使用电脑注册境外网站租用境外服务器,在网站售卖“翻墙”软件SSR和账号,附带教程,为购买者避开或突破国内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访问境外网站信息提供便利。注册三个境外网站,第一个网站puleng.pw(扑棱网)服务器在美国;第二个网站doub.io(逗比根据地)服务器在日本;第三个网站域名softs.wtf(逗比云)服务器在美国。孙东洋租借55个境外服务器节点为购买者搭建登录翻墙软件SSR账号。在网站上向486人售卖“翻墙”软件和账号,获利87704.05元。

12.视听资料,证实侦查人员对被告人孙东洋的讯问情况。

13.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孙东洋于2018年11月12日被传唤到案。

14.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孙东洋的个人基本情况。

15.无违法犯罪证明,证实被告人孙东洋案发前无违法犯罪记录。本院认为,被告人孙东洋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扰乱公共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东洋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被告人辩护人辩称孙东洋系坦白,愿意认罪认罚、已全部退赃,系初犯的辩护意见,经查证,被告人孙东洋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证实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在案的扣押清单、退赃证明、追缴物品清单及票据证实孙东洋亲属已退缴全部赃款;在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实案发前被告人孙东洋无犯罪前科;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信。

被告人孙东洋所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处罚。被告人孙东洋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孙东洋案发前无犯罪记录,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孙东洋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东洋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

二、将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电脑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审判长      李丹辉
人民陪审员 杨进生
人民陪审员 李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宋玉龙
书记员       张一波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善用法律维权突破迷雾走出误区

文:四川成都大法弟子 来源:正见网

中共几十年来用党文化给人高压洗脑,大陆民众的大跃進式的短平快式的思维定式,很难让人静下心来思考问题,更不用说掌握法律知识,遇事就不愿去深究。基于此思想基础,自1999年7月以来,江泽民团伙开动所有的宣传工具造谣诬蔑、诽谤抹黑法轮功,误导人们形成许多误区,下面用现行的法律条文突破中共欺骗世人的法律迷雾,带你走出常见的误区。

一、说法轮功是x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1、公安部认定的中没有法轮功

2000 年4 月9 日中共中央、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 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 种。这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2005年及2014年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名单中仍没有法轮功。这就明确的向全世界再次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不是邪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2、中共领导人讲话和中共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是违法的。

诬陷法轮功是“×教”,最早来自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的诽谤。第二天《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紧跟江泽民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教》。而后中共控制下的各报刊纷纷效仿,因此,给中国民众造成了深度毒害,以致于直到现在,有的人一提法轮功就说是“×教”。江泽民擅自在公开场合诽谤法轮功,这是违背的。《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宪法》第五条第五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江泽民诬陷法轮功是“×教”纯属个人言论,不是法律,更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更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是违法的,构成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定性、定罪过程必须是符合司法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将广大法轮功学员按“邪教组织”罪名处置是严重违法的。

3、法轮功与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中的邪教没有任何关系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简称《决定》),这个《决定》只是确定对邪教的认定标准,并没有指出哪些是邪教,《决定》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法无明文不定罪”是基本的法制原则。《刑法》总则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也就是说,法轮功与这个《决定》中的邪教没有任何关系。

二、说反对法轮功、政府不准修炼法轮功

《宪法》第三章第八十五条:国务院即中央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至今没有一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决定、命令说取缔和反对法轮功,说政府反对法轮功、不准修炼法轮功是不成立的。

三、说法轮功被取缔了

说法轮功被取缔了,他们的依据是民政部下发“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民政部是国务院下属机构,没有立法权。那么民政部下什么文件,要根据国务院的行政命令才能下发吧,而国务院对法轮功没有任何态度,那民政部擅自作出的“取缔决定”不就是违法的吗?这是下位法影响了上位法。因此,不是法律,是非法决定。

而公安部的 “六条禁令”通告是在民政部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取缔决定”基础上作出的,当然就更没有法律支持其合法性。民政部的“取缔决定”和公安部“禁令” 都是国家行政行为的结果,这两个部门有必要出示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法律依据。然而,这两个部门均未出示表示其行为合法性的具体、确凿的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给予授权。 “法无授权即禁止” 即民政部的“取缔决定”和公安部“禁令”是非法的,应该禁止。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民政部的决定和公安部的通告都违反了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也违反了宪法第5条关于“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规定。因此,这两个通告都是非法的!执法者拿着被最高法律—“宪法”否定而无效的条款来执法,是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再说,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是一个欺骗世人的“取缔”。因为实际上是民政部要“取缔”的是一个已经在三年前就被批准解散的团体。法轮功于一九九三年被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吸收为其直属功派,并成立 “法轮功研究会”。李洪志先生分别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九九五年结束了在中国和国外的传功,此后专心于佛法研究,停止了气功办班活动。所以“法轮功研究会”在一九九六年三月正式向中国气功科研会提出退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申请,并得到了中国气功科研会的正式确认,完成了退会手续。一个一九九六年三月就已经申请解散并得到解散批准的团体,怎么还能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再被取缔呢?这不是为了欺骗世人在耍流氓吗?

至于“法轮功”本身,法轮功只有“真善忍”修炼原则和五套动作组成的功法,学炼者来去自由,没有名单、会费,不讲组织;“真善忍”原则留在学炼者的心里,五套功法带在学炼者的身上。所以从任何意义上说,法轮功都没有被取缔过,也无法被取缔。

四、说法轮功违法

1、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中国最高效力的法律是《宪法》。翻遍《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法轮功违法。翻遍中国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也没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法无明文不定罪” 这是基本的法制原则,因此,法轮功不违法。

2、自由受到《宪法》的保护,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并不违法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也就是说,中国《宪法》是保护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的。换句话说,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在中国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并不违法,而禁止、迫害修炼法轮功才是违背宪法的行为,是犯法的。

3、“两高”没有司法解释权,属于违宪、违法、越权的无效解释

最高法院、察院没有解释权。“两高”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违反《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属于违宪、违法、越权的无效解释。而且“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法轮功”字样,从法律上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这个司法解释与法轮功毫无关系,根本不能适用在法轮功身上。

4、传《九评》、劝“三退”和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并不违法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法轮功学员传播《九评共产党》和“劝三退”是完全合法的。而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并不违法。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五)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因此,《九评共产党》等宣传品行使的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除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外,根据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一九九九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根据这一废除通知,进一步明确的表明:印刷、拥有、发放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在中国是合法的,并不违法。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点粗浅认识,若有不足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及补充。

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2019年7月3号上午和警察的对话

文:河南大法弟子 来源:正见网

2017年邪党的敲门行动(实际上是敲门骚扰)后我写了那篇:<给上门骚扰的警察讲真相>一文发表在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的一月二号和四月十七号都来找过我,那时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些对话,这里就不详述,当然下面说的也包括上几次找我时和他们的对话。

今天(2019年7月3号上午十点十分左右)又是咚咚咚、咚咚咚的敲门声,我去猫眼一看又是两个警察,然后我返回我的卧室穿上上衣打开大门说:“谁啊?”听到我的声音,他们从我的邻居家门口过来,我说你们又来干啥?

这两个警察是第一次来我家,一个大概25到30岁之间,一个大概40岁左右,说着就经过我家院子,然后来到客厅,下面就是我和两个警察的对话。

我:你们又来找我干啥?

警察:这次是好事啊,是好事。

我 :你们找我会有啥好事?

警察:我带来了一张表,我们都写好了,只要你签个字,以后就把除去就永远不再找你了,你看看内容吧。

我:我看了一下内容大概写的是热爱还有不参与什么什么活动,做个合法公民,就一段话,然后下面就是签名一栏,我说名字我是不会给你们签的,我要知道你们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因为也有过报道有的穿着警服冒充警察的,不管你是不是警察我都有权利知道你叫什么,不然我总不能让两个陌生人来我家吧。(警察说是的)我去拿纸拿笔,然后把纸和笔放茶几上,先写下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对了还有警号,家庭地址,我看着他们都老老实实的写上了。

警察:你看我们多配合你,你让我们写我们都写了,你也签个名写一下吧?写了就永远不再找你了。

我:你能保证你们永远不找我?

警察:能,我能保证。

我:首先我要给你们普普法,我说你知不知道你在,没有案由你们来找我就是非法询问的,你刚才说你能保证不来找我,这二十年了,几任派出所长和一些你们之前的那些警察都不敢保证,他们也有说过不找我了,现在他们有的都退休了,有的都去世了,你们不是还来找我吗?你能保证谁啊?你自己将来有什么事你都保证不了,你能保证谁?周永康当过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政治局常委,他保证他自己不出事了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周永康在公安系统算是最大的官职了吧?照样判了他无期徒刑,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因为追随文革迫害政策迫害死那么多老干部和人民群众,等毛泽东一死,文革结束后,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在自己办公室饮弹自尽,他知道他迫害死那么多人罪责难逃啊,还有关于签字的问题,我也要告诉你:通则第120条,大意是:任何个人和工作人员不经合法公民的同意都不能拍照录像签字,不能侵犯合法公民的肖像权、姓名权和荣誉权,不然会承担民事赔偿和法律责任的。对了,你胸前带的什么?要给我拍照录像吗?

警察:这是执法记录仪。

我:你赶快给我关了,你还好意思说你执法啊,没有案由来找我就是非法的,这叫执法犯法啊,我可是合法公民,你凭啥来找我?凭啥让我签字,凭啥给我拍照录像,快关了,到底拍照、录像没有?

警察:好好关了。

我:是不是刚才给我录的有像?

警察:没有啊,真的没有,不信你过来看看,这是之前别人的录像,真的没录你的像。

我:嗯,看你人也挺实在,态度也挺好,我就相信你了。

警察:你看这个我给你念一下啊。

我:你不要念了,我刚刚已经看过了。

警察:你看这句说你是守法好公民,就这句话后面签个你的名字不就行了?

我:你还想让我签?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刚才给你背的民法通则你回去好好学习一下,不要执法犯法了,我本来就是合法公民,你那上面就是写的我是圣人,写的什么我也不签,凭啥给你签名?签名是乱签的吗?签名是对我的侮辱,就是一个普通人拿个表我也不签,何况你们拿个表不是执法犯法吗?我也不想让你们犯法啊,如果是贷款怎么办?名字能乱签吗?(那个年纪小一点的警察说:是的)我现在要告诉你:二零一四年国务院出台了公务员法终身追责制,意思是说:一旦执法人员办错案子,一辈子都要追究的,什么叫终身制,那就是退了休都要追究的,随时起诉随时都能让你负法律责任的,上次你们的那个同事还说找了几十个人了,你们上班不就是挣点工资为了生活好点吗?假如你执法犯法了,那几十上百或者更多的人都起诉你们的时候,你们一辈子甚至两辈子的工资也不够民事赔偿,我说这话可是为你们好啊,另外我还告诉你们一个“经典故事”。

警察:我们走吧?

我:先不能走,必须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因为对你们很重要。

警察:哎,太热了,我出去透透气。

我:你回来,我把电扇打开,一定要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很短的故事。

警察:好吧,你说吧。

我:德国的柏林墙一边是东德的专制社会,一边是西德的民主自由社会,当时有个东德的人要翻墙去西德想过自由民主的生活却被一个当兵的开枪打死了,最后柏林墙被扒掉了,东德也民主了。审判那个当兵的时候,当兵的说这是我执行上级的命令,说到这里,我说请你们两位注意了,当兵的说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听见没有?执行上级的命令啊,这句话很重要啊,因为你们也总是说你们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可是法官说你虽然执行命令,可是你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就不会打死那个人了,你执行的是错误的命令是杀人的命令属于犯罪,就把那个士兵判有罪了。可是那些他们的上级,也就是发布命令的那些上级能保护这个当兵的吗?那些发布命令的上级都抓起来判刑了啊,你们两个知道吗?你们在这二十多年对我的骚扰下,对我家庭的干扰与刺激经常让我父母想起此事就难过、担心、受怕、我母亲已经去世了,前年开个,你们找我那么多次,我父亲每当心里想起这个事心里就难过,前年也得了脑血栓,对老人精神的刺激和身体的伤害难道你们没有责任吗?我被你们找了二十年了,那些年你们逢年过节的都开个警车来我家,搞的都不敢给我说对象,到现在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没结婚。我这几年为啥要研究法律,就是时机成熟时,不管是公安局的有些人还是市里的个别人,当年对我有伤害的警察和官员,我都要起诉他们的。当然你们两个是初次来我家,态度又挺好,对我也没有造成伤害,肯定不会起诉你们的。

警察:我们刚才不是给你写了我们的名字和警号还有地址了吗?你再写下日期,证明我们是今天来找你了,到时可要记住,我们再也不来找你了。

我:我说你放心,我不会起诉你们的,怕我记错吗?好,我写下你们来找我的年月日–2019年7月3日是第一次来我家,我保存好这张纸,不会起诉你们的。

警察:我们也只是工作,以后见面可要说话啊?

我:放心,我们都住的不远,都是一个县城的,抛开你的工作,我们是老乡,走在大街上碰面肯定会说话的。

警察:真的不好意思,今天打扰你了,我们还有其他工作要忙,我们走了。

我:好,我送你们走。

不足之处,请同修不吝指正,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