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吴英两起民事案件将重审 涉近亿房产被贱卖

【大纪元2012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今年5月,广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两年。11月27日,两起吴英集资诈骗案之前的民事案件将重审,案件涉及吴英近亿房产被以三千万贱卖。吴英前律师认为,这两起民事案件是后来的刑事案件的导火索。

2007年,浙江东阳以亿万富姐的头衔闻名遐迩的吴英,被当局拘捕,广受海内外关注。今年5月21日,浙江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缓二年,当日,吴英被送监狱服刑。

两起民事案件重审

11月27日,吴英两起集资诈骗案之前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金华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这两起民事诉讼案件是吴英起诉两名被告,追讨490万元卖房尾款。
  
两起案件被认为疑点重重。此前,吴英的一份申诉材料称,2006年12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发前),她被债权人杨志昂(杨是吴英集资的下线)等人绑架,其间,杨强迫吴英签署空白档案三十余份,又拿走了吴英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

绑架案发后不久,同年12月28日,就出现了这两起吴英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案件为吴英起诉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称将上述吴英的14处房产以3430万元卖给两人,两人尚欠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

当日,金华市中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购房者付清上述490万元余款后,即可执行房产的过户手续。

两起案件的重审被安排在浙江女子监狱进行。

吴英父亲:两起案件为明显的假案

吴英父亲吴永正认为,这两起案件为明显的"假案",是有人为侵占吴英房产所编造的案情,"这么明显的假案他们也敢作假。"

吴永正称,吴英当晚才从绑架中被释放,她本人当时并未去法院起诉。代表吴英起诉的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当涂籍男子毕健,其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但吴英根本不认识胡滋仁、刘贤富和毕健三人。

此前,吴永正向《21世纪财经》说:"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花了近亿元,怎么可能三千多万就卖掉?"他表示,编造案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所谓的欠款追讨,由法院立案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从而侵占这些房产。

吴永正称,案发后吴英一直在上诉,要求法院辨明购房合同真假。早在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但是,金华市中院一直压着没重审。

法院主动提起重审

吴永正表示,这次是金华中院几天前主动提起重审。"但我们不知道他们的目的,等开完庭才知道。"

吴永正一直对此案不满,日前他问金华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赵燕:"当初无缘无故的被你们开刷了,现在纠错有什么意义?"但对方没有回答。

吴永正表示,对吴英的集资诈骗案,"我们肯定还要申诉。"

中共十八大后,中央政法委书记降级,被踢出常务,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退休,民间有猜测,这次吴英民事案被提起重审可能与此政局的变化有关,吴英的刑事案件或存转机。

律师:重审是好事

张律师也认为,这两起民事案件是假案,是吴英的本色集团产生信用危机的导火索,"如果没有这个案件,集资诈骗案就爆发不了。"

张律师认为,这两起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吴英的集资诈骗案关系不是特别大,但重审是好事。"肯定是有好处,但能起多大作用,现在说不好。"

张律师认为,如果吴英的这两起民事案件能胜诉,吴英的钱的去向就清楚了,将能查到吴英的集资款没有非法占有。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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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11/26/n3738877.htm吴英两起民事案件将重审-涉近亿房产被贱卖.html  美东时间: 2012-11-26 08:49:49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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