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禁闻】律师界联署上告〝两高〞违反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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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7日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针对网路犯罪言论的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引发了以界为首的反对声浪。不断有以个人名义向〝两高〞提出异议。近期,更有法律 界人士进一步发起联合上书人大常委会的签名活动,要求人大废止〝两高〞有关网路犯罪的司法解释,并追究〝两高越权立法〞的法律责任。这一做法引发了法律界震动和律师 们的积极响应。


程海、王全璋、黎雄兵等多名律师,共同起草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并废止两高网路犯罪司法解释〞公民监督建议书,9月15号下午在网路公开征集签名,随后正式寄出。


建议书提出,〝两高〞关于网路犯罪言论的司法解释,多处涉嫌越权立法,应该依法废止。


北京律师王全璋:〝就是因为两高扩大权利,越权解释,实际上立法来惩罚公民的一个所谓的不当言论,实际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论。我们主要是根据法律上的一些规定,以及法律上,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要求人大去废止这种两高的司法解释。 〞


虽然这份建议书在新浪微博公开不久立即遭到封杀,但短短时间内,依然得到了多名律师及法律界人士的积极响应。


中国 大陆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按照《》六十七条和《立法法》四十二条规定,司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作为司法机构,并没有立法权,因此,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杨学林:〝它对寻釁滋事的解释进行了扩大化,包括网路上的寻釁滋事,以及网路的言论如何影响到客观现实当中的社会秩序问题 ,这些呢,由司法解释来做,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应该由立法部门进行法律的修改。〞


建议书还指出,〝两高〞释法的根本目地,是为当局打击网路言论自由提供法律依据,试图遏制公众对各种公权力违法不满的网路曝光、监督、控告等行为。


杭州律师:〝我们认为两高出来的解释,跟今年所出现的….近期打击所谓的‘网路谣言’的活动是紧密联系的,这个在一定程度上,它应该说表现的非常明显,它就是要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压制公民利用网路来进行反腐的一些活动。〞


杭州律师王成9月9号也在网上呼吁中共人大常委会处理〝两高〞的越权问题。王成还起草了联署公开信


中国律师界除了联署公开信或建议书之外,还有很多律师纷纷以个人的名义写信给中共人大,要求追究〝两高〞的法律责任。


被称为律坛怪侠的湖南维权 律师杨金柱,11号晚在博客 上表示,他将以中国公民和律师的双重身份,向中共人大实名举报 〝两高〞关于网路言论司法解释违反宪法,他要求人大对〝两高〞的司法解释进行违宪审查。


多年来,中国法律界关于〝两高〞司法解释权的争议一直不断。如: 1999年10月30号,以及2001年6月4号,〝两高〞两次联名出台〝关于利用邪教 组织犯罪〞的若干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虽然被法律界的很多律师认定〝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甚至违反了《宪法》,却依然被中共利用来打击〝〞长达十多年之久。因此,一些律师对这次中共能否接受律师界建议,命令〝两高〞废除对网路言论犯罪的司法解释,并不抱有太大希望。


采访编辑/ 张天宇 后制/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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