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西班牙法院向江泽民、李鹏发出国际逮捕令

02月10下午,西班牙国家法院以涉嫌在西藏 地区侵犯,向中共前领导人、李鹏等人发出国际逮捕令。中共外交部紧急向西班牙政府施压。


继去年11月 西班牙国家法院(National Court)向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中共前书记乔石、西藏自治区前党委书记陈奎元和国家计生委前主任彭佩云发出国际逮捕令后,据《》、香港”商业电台”等媒体报道,2月10日下午,西班牙国家法院宣布,这些人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 在西藏实施高压政策和”种族灭绝”政策,涉嫌侵犯人权和人道罪行,国际逮捕令签署生效。根据规定,西班牙法庭发出的逮捕令将递交给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嫌疑人一旦入境西班牙或其他认可西班牙签署的逮捕令的国家,就可能遭到逮捕。


去年已入籍西班牙的流亡藏人普丹旺千(Thubten Wangchen),与西班牙的”支援西藏委员会”(Tibet Support Committee),根据西班牙司法体系适用国际法的普遍管辖原则,向国家法院入禀,2013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院受理此案,向 江泽民、 李鹏等人发出国际逮捕令,但因技术原因,本周一才正式签署生效。


“普遍管辖权”也是一项国际法原则,允许所有国家的法院追查境外个体犯下的具有国际性质的罪行,比如种族灭绝、严刑逼供、战争罪以及反人类罪。近二十年以来,西班牙法院依据普遍管辖原则,追查了阿根廷军官、以色列国防部官员以及美国驻伊拉克士兵侵犯人权的案件。其中最著名的是,1998年,西班牙法院向智利前独裁者奥古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发出国际被捕令,使到就医的皮诺切特被拘。


中共外交部紧急向西班牙政府施压


这项生效的国际逮捕令中共十分不安,中共外交部紧急向西班牙政府施压。


《纽约时报》援引原告之一的西藏支援委员会负责人阿兰·坎托斯(Alan Cantos)表示,担忧决定如何运用国际法的不是西班牙,而是中国 政府。


2月10日,””学生组织负责人卓玛(Padma Dolma)发起请愿行动,敦促西班牙首相马里亚诺·拉霍伊(Mariano Rajoy)和欧盟领导人,抵制中国对西班牙独立司法机构施加的压力。


华人事务联络官洛桑尼玛(Lobsang Nyima) 向德国之声表示,江泽民、李鹏等及其后的中共领导人,一直在藏区实施高压统治,有着确凿的侵犯藏族人权的罪行。西班牙国家法院向他们发出国际逮捕令,是国际上对侵犯人权者的追责。


洛桑尼玛认为,”现在国际形势普遍对中共采取绥靖政策,经济前提下,一些国家的政府考虑的是贸易上的利益。很多是以人权和民主为建国基础,西方国家正在消弥这种人权价值和观念,如果他们漠视人民裁判的公正的话,对他们国家的形象、人权和民主价值立国的形象损失很大,这种损失他们将来再富有、再有经济实力也难以挽回。”


消息来源: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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