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

泰选委会拟请宪庭判决延后选举

记者林憬屏曼谷21日专电)英文报刊“曼谷邮报”(Bangkok Post)今天报导,选举委员会不认为2月2日的大选可以顺利进行,因此可能转向法庭寻找出路,透过宪庭判决延后选举,让各方都能接受。


报导指出,选委会认为,投票日当天很可能混乱到选举无法符合宪法精神的程度。


报导引述选举委员会消息来源指出,选委会会让大选按照时程进行,一旦过程发生不符宪法事宜,他们就会寻求宪法法庭介入,要求宪庭命令看守发布新选举日期的法令。


这与之前选委会自行提出的建议、最后被政府以无权而拒绝延后选举的情况不同。


这位曾筹办过选举的消息来源指出,宪法法庭判决可为政府提供出路,让政府和选委会不会违法。


报导指出,2月2日的选举面临两大困境,一是28个选区没有候选人登记,因为选后人数不足以召开第一次会议;第二困境是监督投票的合格官员人数不够。


虽然28个选区当时因抗议干扰没有候选人登记,但选委会仍必须设置投票所,让选民去投政票,若投票遭到干扰,官员得以宣布延后投票。


26日将先举行提前投票,让那些在大选当日无法投票并已事先登记的选民先行投票,当天投票状况将让选委会官员作为参考,评估决定是否寻求宪法法庭介入。


盈拉(亦译:英禄)(Yingluck Shinawatra)去年12月9日在示威压力下宣布解散国会,订于2月2日大选,但抗议团体仍不满,要求没有前不能进行选举,持续在街头示威,并扬言要让选举办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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