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人民网:郭美美是只“有背景的妖怪”

以“商业总经理”认证身份上网炫富,重创大陆 红十字会的形象,但是红会并未积极去追究郭美美的侵权行为。6月24日,文章 指出,郭是一只“有背景的妖怪”!


据人民网报导,学者18日发表微博表示,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国 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在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是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美美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24日人民网又刊登署名“王枪枪”的评论文章说,郭美美以炫富进入公众视野,并一直以炫富存在于公众视野。就像西游记 里“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带走了”一样,大家都知道“郭美美是只妖怪,但她就是没有被打倒,反而愈加高调和狂妄”,让公众的“郭美美猜想”飘散于舆论的风中,久久无处安身。


更诡异的是,面对最早的调查声音,郭美美曾在微博撂下狠话表示:“只要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十字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 !”使得红会和有关单位忍气吞声,不敢有动作。


文章呼吁大家别指望“郭美美猜想”能够有答案了,高调、跋扈的郭美美,能够让堂堂红会及有关部门是如此胆战心惊、投鼠忌器、龟缩躲避,显然是“一只大有背景的妖怪”。


元妙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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