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纪元2013年01月07日讯】(美国之音)2012年1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项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保护个人电子信息、防范垃圾电子信息、实行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和赋予有关部门必要的监管权力。 自从去年12月18号以来,中国多家官方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呼吁加强网络管理和控制,为网络立法造势。中国央视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中共党报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强调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制、健康的网络世界。 经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哈佛尼曼学者、专栏作家安替对央视的这种做法提出了直率的批评:"新闻联播今天连续第十二天攻击互联网了。央视这是更年期吗难道?" 除了央视之外,其他官方媒体相继"亮剑",剑指泄漏个人信息以及网络诽谤等问题。中共党刊"求是"杂志列出了危害互联网秩序的六大毒瘤,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登了署名任芳的文章,题目是:开放平台不能没有"合法边界",新华社的网评题目是:个人信息安全需法律"保驾护航",光明日报也发出"网络立法依社情顺民意"的评论,新京报甚至发表了一篇社论,题目是:严惩泄露源头,方能保护公民信息。 据中国数字时代网披露,中宣部大力支持官方媒体有关加强网络控制的报导。中宣部的通知称:"近期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陆续刊播危害网络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请各级媒体和网站全文转载,不改动标题内容,不自行组织有涉网络安全管理的报导评论,尤其是刊播质疑网络管理的声音。" 但是,中宣部对来自网民的反对之声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中宣部的通知要求:"对个别网民所谓警惕CCTV和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抹黑微博和网络言论的责难观点,不转载不报导,各媒体及网站不得刊发任何质疑网络管理的报导和言论。" 这次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第5条规定的内容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一条涉及到赋予网络服务提供商一定的监管权力。 第6条规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定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这一条实际上涉及网络后台实名制的问题。 在这次人大会议闭幕之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华社记者提问说,人们很关心这项决定会不会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和批评的意见,包括举报和揭露贪污腐败的行为。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试图打消公众的顾虑。 李飞称,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 然而,李飞的解释并不能平息众多网民的强烈不满,他们用多种多样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有些网民用漫画的形式讽刺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漫画中主讲人是身陷不雅视频门的雷政富,忠实听众之一是"表叔"杨达才。有的画家用"禁锢与匿名,呐喊与突围"的作品描述当今大陆网络的现状。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排行榜 【独家】胡锦涛赴盐城涉轰动政治局的高图 1/2/13 江泽民题词事件惊动军方 军报:维护习图 1/3/13 薄熙来案后 中南海高层最恐怖的谋杀 图 1/1/13 习近平对江不示弱 官方突公布江与陈良 1/1/13 广东宣传部长庹震辱骂习近平 南周员工图 1/5/13 张高丽紧抱江泽民大腿 曾激怒胡锦涛被图 1/2/13 刘志军付出30亿天价玩弄三个美女图 1/3/13 要求中国现政权立即逮捕并定罪江泽民图 1/1/13 江习斗拉开序幕 双方初探递招图 1/6/13 山西爆炸内部"机密"曝光 戳穿李小鹏图 1/3/13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3/1/7/n3770807.htmVOA--网络立法,法网恢恢,网民有话说-.html 美东时间: 2013-01-07 04:56:52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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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VOA: 网络立法,法网恢恢,网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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