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重庆岁月:一个警察的独白《见证王立军》(22)

【大纪元2012年07月13日讯】[陈有西律师按语] 此文我前一晚上传后,转天中午点击即达5万余人次。但是晚7时网友告文章突然被删。查询了网管,告是有关部门的要求。此文内容并无政治问题,只是说明了重庆特定时期的一种真相,人民有权利知道真相。全国转发转贴和下载保存的人已经很多,删也已经没有用。现将此文重新上传。这个版本是许丹编辑过的,比我的原本更清晰。为保护她的网链接就不给出了。各位网友对此文可以保存一下。如果再被删,我第三次就不上传了。

[陈有西原按] 这篇13万多言的回忆实录,是重庆一位中层警察写的。文章题目是我另帮助起的。我已经经过核实。他是重庆黑打内幕的见证者和记录者。稿子是通过上海名记者杨海鹏转我的。据说复印本在重庆警察内部早就流传,有的人看后抱头痛哭。我一直说,体制内不缺明白人。五毛一直质问我依据何在。年初我去重庆,蒙冤警察家属向我哭诉时,我不客气地质问她们,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到我们几个律师身上?你们自己为什么不揭露?你们的揭露比我们来说,更有说服力!没有神仙皇帝,只有你们自己救自己!现在,一个警察发声了。我期望么宁、付鸣剑们也站出来说话。他们的故事会比警察故事更精彩。

(接上文)

四、纠偏灭虚,正本清源

我们党一贯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使公安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科学发展;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毛泽东同志曾教导我们:"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邓子小平同志也曾告诫过我们:"任何对党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都只能对党造成损害。而归根到底,对于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的人,也只能造成损害"。江泽民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强调:"那些背离党的路线的人,那些贪图私利、弄虚作假的人,绝不能重用"。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认真地讲,不仅是心术不正、道德不端、党性不纯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和思想腐败现象。因此,要识"庐山真面目",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严正关切。

首先,要在思想教育上加"力",充分认识弄虚作假之危害。激发其内在的荣耻心,帮助为官者和作假者确立求实光荣,撒谎可耻;忧国忧民光荣,好大喜功可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光荣,政绩不够水分来凑可耻!从而激励其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视弄虚作假为粪土,自觉防之,弃之。

其次,要从舆论监督"入手"。在舆论上营造不利于弄虚作假者滋生的强烈氛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皆进行文件通报,会议批评,并积极配合、欢迎媒体曝光监督。做到曝光不留情,批评不含糊,处理不手软,让弄虚作假无听众,无观众,无市场,使弄虚作假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永无立锥之地。

第三,要在领导责任上"加压"。因为从实践看,虚报浮夸、捏造事实等不正之风的存在,问题虽然源于基层,但根子仍然在领导身上。"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船头偏一尺,船尾歪一丈"。要真正杜绝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必须从上面做起,从领导自身做起,不相信假情况,不支持假行为,不重用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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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7/13/n3634733.htm重庆岁月-一个警察的独白《见证王立军》(22)  美东时间: 2012-07-16 23:20:17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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