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纪元2012年05月22日讯】交警姓"交"还是姓"钱"? 交警开"罚单"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为了公序良俗、为了公益、为了人民,还是为了人民币?看了我的叙述,你自然就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我是一名大学教师,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工作。然而,近来发生的事情,实在令我百思不解。 一个星期以前,我收到三份由4S店转来的交通违法口头通知书:其中的一张来自广东省汕尾交警大队,另一张来自广东省遂溪交警大队——说我在此两地超速行使——但我从未收到来自任何交管部门的书面通知。我向来都是循规蹈矩、遵纪守法的人,因为我就是教人循规蹈矩、遵纪守法的老师,从来不会去干违纪违法的事情,当然也不去主动违反交通法规,怎么也不知道何时何地段何时刻超速了。心中十分愤慨和不解。后来,我想,也许我们的地方交警缺钱使用,那我这"四百块钱"就当礼物送给他们或当慈善款送给他们吧。 然而,在我交完罚款的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的违法罚款通知书:说我的车在12月14日7点38分在广园快速路违章。我以为年末将至,又要交慰问金、买路钱了,我也就认命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昨天上午又收到邮递员送来的来自广州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的第二张违章罚款通知书,上面的内容与第一封的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日期为:2011年12月28日7点38分,地点依然是"广园快速路"(那么长的一条路,为何不标明具体的地点?) 我十分疑惑:我开车十几年了(2000年开始),这几年以来(2006年至2011年底)我每次上下班都走这条路,从来不违章,从没有收到任何罚款单。但是,为何在14天之内我竟然被裁定两次违规?竟然两次都在早上7点38分?我又不是机器,怎么可能如此凑巧啊?竟然两次都在同一时刻、同一模糊地点违法?我实在难以理解,这是为何? 我也是学过两年法律的人,知道法律的宗旨不是"处罚"人们,以罚代法,越俎代庖,而是给人们提供行为规范——预防犯罪、制止犯罪、惩治罪犯,维护公序良俗。整个广州,到处都是摄像机,有些甚至躲在暗处,这和暗中执法、"钓鱼执法"有何区别?每次开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被"违章了——既然这样,政府、企业又何必投巨资造车、卖车给消费者呢?—— 2012-1-15 今天,我终于有了答案——春节还没有到,我却提前收到了第三张和第四张罚单。 我今天前往位于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的广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处理交通"违章"。 然而,令我十分吃惊的是:我又领到了另外两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张在2011年12月7日七时37分;另一张在2012年1月9日七点33分。地点似乎又在上两次的那个模糊地点。 这完全是违反规定乱开罚单,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根据如下: 1. 这个地方从来就是"无雷区",从未有限行、禁行的规定和标志,我工作以来一直都是走这条路的,而且是下了内环路后去天寿路的必经之路。我的主观意识中压根就不知道这里是新设立的"雷区",在次之前也没有收到交警部门的在此路段"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的任何通知或通告,道路旁边也没有任何警示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要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5/22/n3594491.htm【投书】交警黑幕 美东时间: 2012-05-22 01:29:18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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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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