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

【投书】谁剥夺了她的申诉权

【大纪元2012年04月10日讯】昨天,有人打电话问我:"毛海秀,我要向你谘询一点事情,因为你是学法律的。"我说你说吧,我尽力而为。她说:"我因不服一、二审法院的行政裁定和再审驳回,去上海高院递交申诉状,高院的法官只收我提供的一、二审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却不肯收我的申诉状,我该怎么办?"接着,她就在电话里讲述她在上海高院所碰到的事情。

她说:我因房屋拆迁一事,长期上访维权,被长宁区公安分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0天后,又将我送往精神病院关押29天。我从精神病医院回来后,就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却不肯开庭审理,最后还说我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诉讼能力,并对我作出行政裁定。我不服上诉至一中院,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我再次提出再审申请,又被一中院再次驳回。2011年12月5日,我不服一、二审法院枉法裁判和一中院再审驳回通知,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填表后来到指定窗口,一个叫方芳的法官接待我。她先看了我所提供的表格和材料后说:"精神病怎么能行政拘留呢?"我随口就回答说:"问题就在我是一个正常人,不是精神病人,并且他们对我的行政拘留是没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的。"于是,我就法官讲述了被拘留的详细经过,并反映了一、二审枉法裁定,编造不存在的《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来剥夺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等……。那位方芳法官听后就叫我把材料给她,我说今天我的材料带得不是很齐全。她就说那你明天下午再来一次,把材料带来给我。我听后满怀信心地回家整理材料,觉得今天总算是碰上了一个重视法律、重视程序、重视证据的好法官。第二天,我按时来到上海高级法院找那位法官,并将随带的材料给她。谁知方芳法官却对我说:"我不要其他材料,我只要一、二审的裁定书就可。"我马上对法官说:"我是来你们这里申诉的,你们不收我的申诉状,怎么知道我要申诉什么?没有我的申诉状,你们又拿什么来认定一、二审法院是否存在裁定不当?你不但要收我的材料,而且你今天所收的这些材料也应当开具清单给我。"方芳法官听我这么一说,一下子脸就变得通红通红,并对我说:"你的事情我本来要请示领导帮你解决问题的,既然你这么说,说明你不要解决问题,那你就把这些材料拿回去好了,反正我不要你的申诉状。"我虽气愤不已,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将一、二审的裁定书给她,含泪回家。2011年12月27日,我再次来到高院,继续找那位方芳法官,查询我所申诉的事情,法院处理得怎么样了?她冷冷地对我说:"你去找长宁法院吧。"我说:"我是不服一、二审法院枉法裁定,再到这里来申诉的呀,你怎么叫我去找他们呢?"她又说:"那你就叫你的子女来跟我谈。"我就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事情为什么要我的子女来谈?我警告你,你不要随口污蔑我的人格,像你这样的法官,我也可以告你的。"她见我这么说立即起身,转身就走了。毛海秀,我实在想不通,一、二审的法院枉法裁定,高院的法官又是这种素质,法院就是这样对待前来申冤的老百姓吗?我们老百姓究竟有没有申诉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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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4/10/n3562045.htm【投书】谁剥夺了她的申诉权  美东时间: 2012-04-10 02:21:35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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