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纪元2012年03月06日讯】湖南省娄底市法轮功学员曹贡勋于二零一零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在湖南网岭监狱被迫害致身体半边瘫痪。监狱不但不放人,还刁难家属探监。狱警公然称:"如果是一般刑事犯,病到这个程度马上就可放人,但是炼法轮功的不行。""如果他死在里面也无所谓"。 据明慧网报导,今年已六十岁的曹贡勋,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二大队遭受到残酷迫害,曾经后脑杓被恶徒砸在地上,半瘫痪在床,骨瘦如柴,狱警派两名夹控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监控他,并强行对他洗脑迫害。 曹贡勋,男,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出生在湖南省益阳地区桃江县,在娄底市涟源钢铁集团工作。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被涟源钢铁集团非法开除,曹贡勋曾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湖南益阳桃江县武塘镇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绑架,在被桃江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六个月中,曹贡勋不配合警察的指使,警察便暗中唆使刑事犯人折磨他,而犯人反被其正念善行所感化。桃江警察欲将他非法劳教二年。因为他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的危险症状,新开铺劳教所不敢收人,使警察欲将其非法劳教迫害的企图未能得逞,警察勒索了家人几千元钱后,不得不将其释放。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娄底市中共警察直接闯入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和抄家,绑架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邓莲珍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对曹贡勋、刘新平、贺锦林、欧阳钟、周庆峰、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陷害。北京律师张传利和兰志学指出所谓的"起诉书"的"证据",稍微懂得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不能成为证据,没有人证、物证、时间、地点等,在家里非法搜出的家用电脑等是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在家里非法搜出的真相资料也是自己看的,也没有危害他人,更没有违法犯罪。北京律师要公诉人把对法轮功制定的法律条文当众读出来,法官和公诉人都哑口无言。北京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讲清法轮功真相合法。九名法轮功学员都表明自己无罪,是被迫害的。北京律师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当事人。 娄底市娄星区国保大队及娄底市"六一零" (1999年,中共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宪法、法律、司法系统之上的特别党务机构、特权机构、秘密组织。)等人拼凑诬陷材料,为了得到中共的奖赏,强加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把这九名在家修炼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诬陷成是一个"团伙",并把曹贡勋、刘新平诬陷是"团伙头目",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娄底市娄星区法院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九年,周庆峰五年六个月,欧阳钟三年六个月,贺锦林二年(期满现已回家),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均在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不服,提出上诉。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将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秘密非法劫持到株洲攸县网岭监狱迫害。最近又将刘新平转到长沙监狱残酷迫害,曹贡勋、周庆峰、欧阳钟仍在网岭监狱受迫害。 请关注大纪元的广告商家,向朋友推荐大纪元,感谢您的支持!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3/6/n3531838.htm警察将人摔瘫痪还称"他死了也无所谓" 美东时间: 2012-03-06 04:42:14 AM 【万年历】 法轮功 from 大纪元 - 大陆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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