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投书】谴责烟台公安局违法行政的行径

【大纪元2011年12月12日讯】我是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曲世涛,因中央82号、29号军转解困政策没得到完全落实,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公安分局于2005年3月31日非法宣布(执行)拘留15天处罚。

台市公安局支付分局在出具的拘留通知书里,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拘留15天。即便按照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所列所列罪名,也不具备拘留条件!因为他们所列三条罪名,每一条都是作为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民主权利!受中国宪法保护!绝不构成错误,更不构成犯罪!由拘留通知书可看出烟台市公安局抵制、破坏中央有关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大局的指示精神,大搞地方封建割据政治的的最邪恶行径。由此更可以看出,在烟台,作为一名弱势群体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何等艰难!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很直观很明白的展示了一条真理:在烟台地区的法律要以公安局的嘴说了算,周永康作为中央分管法制工作的最权威最高档次的领导,说一千遍,也不如烟台市公安局长说一句话管用!因为烟台市公安局长是地头蛇,周永康书记代表中央的讲话在这里不算数!这里实行的是"封建的割据政治"!

对于烟台市公安局执法犯法的犯罪行径,我多次到有关部门、机构上访,要求烟台市公安局依法在信访条列规定时效内,给我一个公正的答覆!时至今日,烟台市公安局始终拒绝出具答覆意见书(因为理亏,他们确实无法自圆其说,在答覆意见书里指鹿为马,就更加暴露其违法行政的罪行!),即便在公安局长大接访的日子里,我最先到访登记,也是无缘见到局长,更不会出具答覆意见书。国以民为本,烟台市公安局如此坑民害民,谁来管一管他呀?难道在我们国家还允许他们鱼肉百姓、为非作歹吗?

为此我请求中央领导:

1、责令烟台市政府依法按中央82号29号文件精神,彻底落实军转政策,尽快补发企业拖欠我的工资及各项费用。
2、责令烟台市公安局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尽快依法给信访人出具公正客观的答覆意见书。并对其执法犯法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3、责令烟台市公安局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认真重新对2005年3月31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芝)决字【2005】第149号进行负责任的行政复议。给信访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错了就改,改了就好,不要再违疾忌医。

此致
山东省烟台市企业军转干部 曲世涛
联系电话 13184011976
家庭住址 烟台市芝罘区桃花街29-8号
2011年12月11日于烟台。

附:
1、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08022)
2、对答覆意见数的复查请求。
3、对答覆意见数的覆核请求。
4、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芝)决字【2005】第149号

附件1
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覆意见书
曲世涛 编号:08022

你信访反映1、不服我局对你的行政拘留决定,认为是非法拘留。2、认为公安机关2008年7月4日,对你进行传唤是非法传唤。3、认为公安机关2008年7月4日对你进行劝诫是非法劝诫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现答覆如下:1、你对我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问题,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程序提出。依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不予受理。2、2008年7月4日因你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我局依法对你传唤,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传唤的问题。3、我局依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你进行法律法规的宣讲教育,并进行劝阻、批评告诫,不存在非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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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1/12/12/n3454958.htm【投书】谴责烟台公安局违法行政的行径  美东时间: 2011-12-11 19:22:47 P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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